Re: [分享] 日本雅虎評台灣更換先發事件

看板Baseball (棒球)作者 (柚子)時間2小時前 (2024/11/24 02:0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9 (看更多)
直接回一篇好了...推文越推越多, 結果沒辦法好好表達想法。 先附上P12的規章: https://bit.ly/4eIrlQG 其中關於先發投手這邊, 規定基本上是說: 當天所有比賽結束後的1小時內, 球團必須通知WBSC下場比賽先發投手。 無正當理由不得更改先發投手, 就算你要更改也必須經過WBSC同意, 否則可能面臨處罰或罰款。 原文圖: https://i.imgur.com/rH317hI.png
google翻譯加減看: https://i.imgur.com/IIIY442.png
所以WBSC這邊其實規則很模糊, 「正當理由」是指什麼? 裁罰的上下限又是什麼? 按照實務操作來說, 這條規則通常是保留給預告先發出意外, 導致球隊不得不換投手的狀況, 在此狀況下裁罰通常就應該為0。 而如果球團惡意操作規則, 比如說我每場先發投手都預告是鞏冠, 然後再臨時說我要換誰誰誰上來投, 藉此縮減對手情蒐團隊反應時間, 理論上WBSC也可以祭出「禁賽」這種重罰。 所以就結果來說, 無論中華隊被罰多少錢, 或是被指定一定要同慣用手投手先發, 都是WBSC這個處罰的一部分, 都在規章之中。 因為規章沒有規定處罰的上下限。 極端一點說他今天同意你換投, 但你只能派野手出來投球這種荒謬的處罰, 以規章來看也是他們可以發佈的。 今天就是我們鑽了規章漏洞, 而WBSC也祭出了一個不上不下的罰則, 結果搞到反對換投的人覺得你幹嘛不阻止; 贊成換投的人覺得我們繳納罰款就是按規章辦事。 畢竟以規章的「精神」來說, 本來保留裁量權是為了讓臨時受傷的選手能休息, 如果「我想保留投手」這個理由可以成立, 那以後大家預告先發都不用預告了。 但這樣不要說對正常公告的團隊不公平, 對賽事方要宣傳售票也會造成困擾。 但這件事情很微妙的點就在於, WBSC做了處罰, 所以代表他們「不算同意」這個選擇, 但是也沒有不同意到需要把你選手禁賽, 所以只罰你給錢+要用同慣用手投手先發這種處罰。 所以你也可以說, 一定程度上WBSC對冠軍戰精彩程度(王牌對王牌)的需求, 高於他們對賽事完全公平的需求。 我不會說這是道德沈淪或缺乏運動家精神, WBSC這是優先考量商業或其他目的, 並不代表這是錯的。 但是這種行為會讓WBSC在一些人眼中失去公信力也是事實。 更重要的是開了這個先例後, 是不是代表WBSC以後只要遇到重大決賽, 預告制度是可以被推翻的? 其他國在預賽中發現某場比賽攸關(或不攸關)晉級, 他們是否可以也可以選擇罰錢改先發? 如果可以的話,原本買票要看大谷對決法官的觀眾, 發現當天先發變成別人能不能退票? 就結果來看,我個人覺得不管是我們、 日本、WBSC都在這次事件中競逐各自的最大利益。 球迷也不需要為此互相指責, (當然如果你是台鋼球迷你超級有權利不爽) 但是WBSC作為主辦方, 最好還是全面檢討一下規章設計, 想想這個規則是否有達成當初立它的效果? 如果沒有,最好下次辦比賽前好好整理一下規則。 啊至於我們球迷咧? 隨便啦,摳腳大叔我都一把年紀了, 能把自己生活過好就不錯了, 明天好好看球享受比賽, 是輸是贏聽天由命。 棒球就是人生中的一種娛樂活動, 除非你的娛樂活動只是上網跟別人吵架, 否則花那麼多心思跟你這輩子都不會見面的人吵架幹嘛咧? 比賽開始我還是一邊摳腳一邊看比賽啊。 放輕鬆點啦,規則的事情就交給處理規則的人。 為了這種事情跟網友大動肝火不值得啦。 啊對了要不要我幫你摳腳? 我摳腳技術滿好的。 -- Sent from my B.B.Cal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36.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32384880.A.19D.html
文章代碼(AID): #1dGXXm6T (Basebal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dGXXm6T (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