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兩論據或助切爾西上訴成功

看板Chelsea作者 (josephhuang)時間16年前 (2009/09/07 02:05), 編輯推噓6(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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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mesCaesar (首席百人隊長)》之銘言: : http://sports.163.com/09/0906/18/5II1TN2F00051CCL.html : 2009-09-06 18:14:06  : 來源: 網易體育  作者:lewilee : 本週四(3日),國際足聯突然宣佈,禁止切爾西在未來兩個轉會窗口裡註冊新 : 球員,也就是說2011年1月切爾西才能再買入球員。此事源於切爾西在2007年非法從 : 朗斯引誘當年16歲的卡庫塔加盟倫敦,藍軍唆使卡庫塔與朗斯毀約,從而達到不支付 : 分文就獲取球員的目的。對於這樣一筆驚天罰單,切爾西又驚又怒,他們將這個判罰 : 稱之為“獨裁的”決定。藍軍宣佈將提出上訴,並放言會採取最強的手段抗爭到底。 : 至於切爾西如何打這場官司,英格蘭媒體普遍予以了跟進報導。本週日出版的 : 《人物報》就披露,藍軍現在已經掌握了兩個相當有力的反駁理由:其一,就是卡庫 : 塔當初與朗斯簽訂的預備合同是他媽媽簽訂的,而並非出自球員本人。其二,切爾西 : 在與卡庫塔簽約之前,曾經向歐足聯諮詢過卡庫塔的註冊以及有效性。 : 據悉,藍軍已經獲悉,在卡庫塔15歲的時候,正是他的媽媽與朗斯俱樂部簽訂了 : 預備隊合同。切爾西認為,這份合同是不具備法律效應的。不過,如果藍軍這一抗辯 : 的理由被接受的話,那將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因為這就意味著,球員父母簽訂的合同 : 都是沒有法律效應的。 : 另外,切爾西在引進卡庫塔之前,曾致電過歐足聯,而歐足聯批准他們簽下卡庫 : 塔,因為後者並沒有被視為有合同的朗斯球員註冊。正因為有了這兩條論據,一位切 : 爾西高管私下裡表示,他們“非常有信心”上訴成功。 : 法律專家人士指出,切爾西唯一可能被定罪的指控應該是“引誘球員”。不過, : 這一罪狀卻不足以讓藍軍遭受被禁止引援一年這樣沉重的處罰。 : 不過,無論切爾西是否能翻案,豪門挖走年輕球員的這一現象都將成為未來數月 : 足球界熱議的話題。其中一個焦點,就是豪門為了挖走心儀的球員而討好其父母的 : “潛規則”是否違規。 : 某英超俱樂部的球探認為這樣做無可厚非,“眾所周知,很多俱樂部為了得到他 : 們心儀的球員,都給了他們的父母好處。這麼做有什麼錯呢?那些球員被買走的俱樂 : 部很氣憤的原因,只是他們想得到更多培養費而已,但應該給球員多少培養費也是有 : 行規的。” : 一位頂級經紀人也附和道,“俱樂部為了引進好苗子而給他們的家人很大的好處 : 這實際上也是賭博,畢竟並不是所有球員都能成才。而且,很多父母都選擇了接受這 : 些好處。如果有俱樂部付錢想簽下你的孩子,這有什麼不對,為什麼應該被阻止?” 看到法律問題我就內心邪惡的血液就情不自禁的沸騰了起來 來做的簡短的討論,如果有前輩看到以下論述有錯誤還請多多指教 先從藍軍第一個反駁理由,就是卡庫塔當初與朗斯簽訂的預備合同是他媽媽簽訂的,而並 非出自球員本人。 從民法的觀點來看,這個理由根本不是理由,卡庫塔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所以朗斯隊所簽訂 的契約本來就是跟其代理人簽訂的,也就是其父母簽訂,若跟卡庫塔本人簽訂,根據我國民 法來看,其效力未定,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來決定(其實這部分台灣也是大陸法,所以理論上權 大陸法系應該都差不多,況且這又是基礎民法問題,而卡庫塔是法國人,其成年年齡為21歲, 所以應該不會有問題),所以這根本不是理由。 再從第二個理由來看,切爾西在與卡庫塔簽約之前,曾經向歐足聯諮詢過卡庫塔的註冊以 及有效性。這個理由比較有立足點,原因在於這是牽涉到信賴利益的問題。既然切爾西都 在事前詢問過歐足聯,後者並沒有被視為有合同的朗斯球員註冊,也就是說切爾西可以信賴 歐足聯在足球社會所建立的公信力,所以認為其訊息正確,卡庫塔尚未為朗斯隊的球員。就 好比A跟B買土地,而卻未登記隨後B又賣同筆土地與C,然後登記,此時C可根據土地法43條的 信賴原認為其交易行為成立生效,而A與B之行為成立但不生效,然A與B隨後之法律問題則不 在所問。相信這樣生動的例子,各位邪惡帝國的人民們肯定都了解了,就算此信賴利益沒有 法明文也是可提出的,因為民法其中就在保護交易安全。所以今天歐足聯給予的處罰,必定 是司法迫害,大家可以上街抗議,普拉提妮跟布拉特要負責和下台。(有人要申請凱達格蘭 大道的路權嘛?) 小小討論 如有發現錯誤請多指教 請普拉提妮跟布拉特自行負責和下台 歐足聯跟FIFA也要負責 --

08/29 15:56,
這裡有批核彈頭....
08/29 15:56

08/29 16:17,
好便宜的....
08/29 16:17

08/29 16:41,
有需要的話打這支電話....
08/29 16:4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181.105

09/07 02:26, , 1F
就說看你不爽找你麻煩還缺理由嗎? 科科
09/07 02:26, 1F

09/07 02:27, , 2F
跟我們幹同樣事情的豪門一堆 只能說安全帽扣環未扣
09/07 02:27, 2F

09/07 02:27, , 3F
警察要找你開凡單你也只能說幹...
09/07 02:27, 3F

09/07 13:20, , 4F
歐洲和台灣的法律不同吧? @@a
09/07 13:20, 4F

09/07 13:51, , 5F
民法方面 都是大陸法系 基本部分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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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3:51, , 6F
不然台灣也不會學歐洲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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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osephhuang 來自: 122.121.179.65 (09/07 13:52)

09/08 00:34, , 7F
UEFA說不定被諮詢的部分不是這樣,而是他是否被註冊在朗司
09/08 00:34, 7F

09/08 00:46, , 8F
屌屁啊 我自己去找圖拉真圓柱
09/08 00:46, 8F

09/08 19:21, , 9F
車路士並不孤單,因為曼城要加入被迫害的行列了。囧>
09/08 19:21, 9F

09/08 23:00, , 10F
基本上我覺得用台灣法律看不太合適 一定有不一樣的地方
09/08 23:00, 10F

09/08 23:01, , 11F
其實我覺得他母親定的還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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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23:02, , 12F
可是重點在於毀約的懲罰方面已經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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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23:03, , 13F
現在足總的懲罰變成是在找理由修理藍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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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23:03, , 14F
合約上只說毀約要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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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23:04, , 15F
又沒說要禁賽。再說如果沒有明文規定不得誘惑,就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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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23:05, , 16F
判罰阿...
09/08 23:05, 16F
文章代碼(AID): #1Ae_dVoH (Chel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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