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北市研習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娥是娘們!)時間21年前 (2003/08/28 11: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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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三天研習的一些心得 以及老師提到的重點和版友們分享 看能想到多少就寫多少 有錯誤麻煩指正一下 有遺漏也請有參加的版友們補充一下囉! =規則= * 比賽休息時間之定義 * 妨礙中籃與干擾球之定義: 投籃罰球時,防守方進攻方觸及球觸及籃框.籃板.籃網 的各種狀況,屬違例或合法? * 球的狀態: 何時成活球?何時成死球?何時不成死球,投中有效? * 跳球: 何種情況需指定球員跳球? * 球的控制: 球員控制球.球隊控制球之定義 球隊繼續控制球,直到一位對手獲得球,或球成死球,或投籃或罰球時, 球離開投籃球員之手為止。 * 請求暫停: 不得以技術犯規換取一次暫停 * 球回後場之定義與各種狀況 * 不合運動道德的犯規: 依據職員的判斷,一位球員違犯侵人犯規,以不正當的企圖、不合理的動作致力於 比賽,不合乎規則內涵與精神,即為不合運動道德的犯規。 * 球員技術犯規: 球員技術犯係系指球員與對手間未發生身體接觸的犯規。 * 特殊情況: 抵銷罰則與處理程序 * 得予更正的錯誤: 定義.程序與例外。 =裁判法= * 裁判員執行跳球前不需鳴笛,執行時不要將哨子含於口中。拋球高度須適中, 要多練習。 * 檢查員在裁判員執行跳球前,須轉身以豎起大拇指手號向紀錄台確認準備就緒, 再以同樣手號向裁判員表示已準備就緒。 * 前導裁判位置在離端線約2公尺處,以取得最佳視野。 * 追蹤裁判在球處於4.5.6.區時,其位置須更貼近三分線。 * 向紀錄台報告犯規時(切記勿含哨)以小跑步至紀錄台前6~8公尺處, 站定後再進行宣判程序。 * 向紀錄台宣判之程序為得分算(2分或3分)或不算.號碼.犯規種類.進攻方向或 罰球次數,手號須在與眼同高之位置停留數秒,尤其是號碼。 (黃朝和老師提到在有罰球的情況下,比完罰球次數後須再指向罰球圈) * 須等向紀錄台報告犯規的裁判站定後(大約),另一位裁判再開始移動拿球 或前往發球點,在此之前負責觀察場上球員。 * 在執行裁判將球交給球員發界外球前,自由裁判須以豎起大拇指手號表示已準備就緒。 * 犯規鳴笛後,若球進算,切記勿再鳴笛。 * 所有球進不算的情況,皆在罰球線延伸線的邊線發球。 * 球翻越籃板出界的球(並非翻越籃板就是出界,請參閱規則33.1.2), 由追蹤裁判鳴笛宣判。 * 進攻犯規或技術犯規等該判就判,須果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20.39 ※ 編輯: scad 來自: 61.216.20.39 (08/28 17:45) ※ 編輯: scad 來自: 61.216.20.39 (08/28 17:46)
文章代碼(AID): #_JNttjG (BASKET-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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