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Hit!職棒迷] 什麼狀況要take?
※ 引述《LionFans (懶懶的天空)》之銘言:
: : 我又要問這個問題了,如果看過請見諒
: : 2、3壘有跑者,此時不是強迫進壘
: : 此時打出內野滾地球,3壘跑者衝本壘,應該守方要觸殺才算完成
: : 但若是3壘跑者跑到一半,2壘跑者已經跑上3壘,
: : 此時守方要殺回本壘跑者,則:需觸殺,或是封殺即可?
: : (即:回本壘跑者此時是否強迫進壘?)
: : 因為一直找不到確切的條文,只好再次拜託版友討論了...謝謝!
:
: 需觸殺出局。因為此時非強迫進壘。
: 規則2.30 強迫進壘(FORCE PLAY)
: 因擊球員成為跑壘員,依照規則,原壘上的跑壘員因此而失去佔有該壘的權利
: 所發生的狀態。
: 換言之,1壘一定要有跑者才會形成強迫進壘。
: 此例2壘跑者雖已進佔3壘,但仍可退回2壘,3壘跑者即可退回3壘
: 所以為非強迫進壘 (當然,這要防守方都呆呆看著對方往後退才有可能XD)
: 正常狀況下,當3壘跑者已經被抓到進壘意圖,形成夾殺時,
: 因為2壘跑者已經佔上3壘,所以防守者只要一路向3壘逼過去觸殺就好
: 一個壘包不能站兩位跑者,三壘跑者算是必死無疑。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20.139.164.208
: 推 Hans14:二壘跑壘員佔有三壘後應該不得逆跑了 218.165.141.101 05/18
: → Hans14:7.08 (i) 218.165.141.101 05/18
: 推 denniswu:可以的 從二壘來 當然可以回去 在一球內都ok 140.138.145.50 05/19
: 推 Hans14:請問要引用哪一條呢? 棒球規則有時看中文翻譯 218.165.128.213 05/19
: → Hans14:只能看到片面意義 218.165.128.213 05/19
我是問問題的philxiao
我找了7.08 (i)
如下
(I) 跑壘員正規佔有壘後,意圖愚弄守隊或混亂比賽為目的而逆跑,此際裁判員應
立即宣告「暫停」(TIME),並判該跑壘員出局。
【原註】跑壘員已到達佔有之次壘後,誤認高飛球被接捕,擬折回原佔有之壘或被
引誘離壘擬折回原佔有之壘時,於中途被觸球於身體者,成為出局。但一經到達原
佔有之壘並踏觸於壘上時,雖被觸球仍不成為出局。
【註】例如擊出一壘之滾地球,擊球員為避免被一壘手觸球於身體,在不離開 3
呎限制的範圍內,向本壘方向逆跑是可以的,但一經越過本壘時,則為犯規。
我找不到「不能回到之前進佔的壘包」的條文?
問一下Hans14或是其他網友,不得逆跑是依怎樣規則而說呢?
我比較同意LionFans對強迫進壘引用的規則,
也就是依然需要觸殺才完成殺三壘跑者 (因非強迫進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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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214.155
※ 編輯: philxiao 來自: 221.169.214.155 (05/30 03:49)
推
04/17 03:03, , 1F
04/17 03:03, 1F
→
04/17 03:04, , 2F
04/17 03:04, 2F
噓
11/22 18:34, , 3F
11/22 18:34, 3F
推
10/22 19:25, , 4F
10/22 19:25, 4F
推
11/12 21:41, , 5F
11/12 21:41,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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