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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薪資仲裁與60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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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美國那套搬過來不就好了. 1.年資三年內一律領底薪,4-6年期限前未談薪完成一律視為需要仲裁,仲裁前能持續談,期限內沒談成就直接仲裁,皆大歡喜,省得仲裁還要擔心得罪球團也給雙方談薪壓力. 2.滿六年一軍年資自動FA,球員不怕宣告動作得罪球團,球團也不閉花錢留一堆神主牌球員,沒能力的看要自己砍薪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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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很多人不懂60人名單跟薪資仲裁的用意. 不管在哪國的職棒,只要你沒有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前,. 球團沒要你離開你就是球團的財產. 60人名單就是球團自動續約的人,球團提的價格不滿意. 你就是自己去仲裁,交給仲裁委員會. 過了仲裁期限球團給的薪水再爛你都得吞. 美國更慘,你沒仲裁資格就是領底薪連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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