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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seball ]
討論串[討論] 該認真討論球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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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球監還沒有 旅外FA來的急吧. 當初旅外FA AKA 大王條例. 一堆問題應該要修正. 1、選手年資及累計之計算,同第21章第 135 條及第 136 條規定。. (135,136基本就是每年要幾局的定義 跟國內FA相同). 2、累計達到 3 個球季的選手,可取得旅外球員資格,在獲得球團同意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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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職棒壯大到2020才結束球監,韓國運動人口多於台灣都還是有球監,台灣一個人口少出生率低的環境,沒想過要保護人才庫嗎?當年各種黑色事件可以說不要阻礙小球員未來,如今黑暗期已經過去了,重新有了6支球隊,加上二軍職棒人口比20年前還多了一倍,該思考才庫的問題了吧,球監設一個簽約金門檻,例如30萬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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