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溝通] Monkeys板主 hong1126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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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你略有悔意,我更改一下規則. 你在這邊另發一篇回文(大約五十字以上),上面記載你以後會注意發言,. 不隨便發表未經證實的文章或推文,. 發言時也會好好注意其他板友的感受,如果再次違規願意接受加重水桶處分。. 寫好後,我可以忽略這次造謠的部分,. 不過我會發公告註記下次再犯就永桶。. 但如果你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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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您好:. 在此,我以幾個方面向您完整陳述我認為我不該因造謠被永久水桶的理由,還請詳細閱讀,謝謝。. 首先,陳述我原本發言之意涵。LM球團未能簽下新洋投,屬市場交易競爭之正常現象,以經濟學原理推斷,可知其出價不夠高,故未能如願。也就是說,不管是什麼原因導致沒簽到新洋投,而沿用史洋投,這些均屬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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