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多重帳號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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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時間8年前 (2016/07/02 10:40),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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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不算公告,勉強只能說是自己的觀察。所以標題分類也不知道打什麼才對。. 我覺得hicker你還是要注意一下自己的遣詞用字。. 在三個星期前的板主職務調整時,我有特別強調你現在仍舊是第四板主,雖然沒. 有實質管版權力,但是你的說法與用詞,我都會當作是板主群的意見。. 你上頭這段推文,似乎已經不認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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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8→)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lywin123 (*0)時間8年前 (2016/07/02 16: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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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現在大部分的IP都是浮動IP,以及APP和無線網路的盛行. 的確單看IP是難以判斷兩人是否為同一人. 加上申請多重帳號查詢的確耗費了不少人力以及等待判決的時間. 我覺得可以將不同的帳號視為不同的人使用 不論IP是否一樣. 除非是違反板規處以三個月水桶以上的case 才需向站方提起多重帳號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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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a065311 (蕭雲)時間8年前 (2016/07/03 01: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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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 板主根據相同IP(或加上上站時間)認定兩帳號為同人持有,進而水桶會退文處分。. 這樣的判定方法叫做簡易認定,屬於一般板務行政懲處。. 板主使用一般板務行政懲處,原則上來說不違反站規。. 也就是說,是允許這麼做的。. 但,一旦被處分的使用者向小組申訴,受理申訴的小組長就必須移送帳號部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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