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CMWang ]
討論串[新聞] 報你知-下放小聯盟流程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9(9推 0噓 8→)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ok時間17年前 (2009/04/20 18:2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其實換個角度想一下,小王被其他球隊撿走並不代表是件壞事情阿~~. 雖然本人是紅襪迷(小私心一下)。小王處在這個邪惡帝國洋基,真的是不管投好投壞. 都要面對一大堆輿論阿,媒體呀~~還有些有的沒的牽扯到,就算是抗壓性多強的人. 也受不了吧~~另外,2006年以前的espn,真的是天天播大聯盟,而且什麼球
(還有66個字)

推噓13(13推 0噓 14→)留言2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ZH815 (人生hihi)時間17年前 (2009/04/20 14:57),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不好意思 問一下. 假若NYY把王葛格下放. 那王葛格因為選擇權(Option)用完了 必須進入釋出名單(waivers). 進入釋出名單後 就會有球隊來搶. 那王葛格是不是只能被動的接受呢??. 假如只有紅襪隊來搶. 那麼王葛格就一定要穿紅襪嗎?? 不能說不嗎??. 如果是的話合約和薪水怎麼算.

推噓11(11推 0噓 3→)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ay2005 (天天都要快樂)時間17年前 (2009/04/20 12:27),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依照大聯盟規定,當球員被置入40人名單接受保護時,. 球團就要與該球員簽一份大聯盟合約,. 此時球團對該球員即擁有所謂的選擇權(Option),. 可依戰力需求在這3年內隨意升上大聯盟或下放小聯盟。. ●當選擇權用完後,球團要再次將待在大聯盟未滿5年之球員下放小聯盟,. 必須執行「指派任務」(de
(還有84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