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職棒簽賭案終結 22人有罪

看板Eagles作者 (空白 停留 歸去)時間20年前 (2005/01/02 02: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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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棒簽賭案終結 22人有罪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 曾震撼國內棒球界的職棒簽賭放水案,纏訟八年多,高等法院昨天下午四時許宣判, 三十二名被告中的二十三名球員,包括時報鷹隊郭建成、卓琨原、統一獅隊江泰權、 郭尚豪、鄭百勝等二十二人,均依詐欺取財罪判處一年十月至七月不等徒刑,均較 一審輕,並都宣告緩刑,僅蔡明宏改判無罪;全案宣告確定。 全案無罪定讞者尚有檢方指控擔任簽賭組頭的何義忠、沈哲璋;球員中以郭建成、 卓琨原兩人刑責最重,郭建成一年十個月,緩刑五年,卓琨原一年八個月,緩刑 四年,合議庭也考量兩人是扮演穿針引線,與外界操控球員進行球賽詐賭人士連 絡角色,一併宣告兩人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由觀護人定期觀看成效,以便導 正偏差行為。 至於操縱球員詐賭的郭建材、郭文、李茂發、陳武龍、呂冠賢、盧新介、林國清, 則分別判處徒刑二年六個月至八個月確定,均須入獄。 承審合議庭審判長溫耀源指出,會給予球員緩刑,主要考量部分球員由於身揹債務, 受外界所逼、利誘,並且大部分是受到黑道威脅及同儕壓力,加上當時中華職棒聯盟 、球團也未提供足夠保護球員安全措施,導致少數不肖球員的自制力不夠,勾結外力、 黑道打放水球。 並且全案於八十八年間,合議庭囑託中華職棒聯盟仲裁委員會鑑定,但直到九十三年五月 十三日才完成,導致案件延宕,被告除身心受有煎熬,也有未確定感,考量被告球員皆已 離開職棒圈,職棒生命已宣告結束,社會有頗多批評,現多有正當職業,才諭知緩刑。 合議庭認定被告球員有罪,除了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楊章鑫、張正憲、江泰權、 鄭百勝與郭尚豪的檢調偵訊自白外,以及三十六卷球賽錄影帶鑑定結果,認定被告二十二 名球員確有勾結台中、嘉義地區組頭李茂發、陳武龍等,以及前嘉義市農會理事長蕭登獅 (法院已依詐欺取財罪判刑二年六個月確定)、林國清等兩派人馬,形成多人合作的集團 犯罪,裡應外合打放水球,涉及詐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3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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