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交警石明謹兼職球評賺283萬 遭降級減薪

看板Football作者 (逍遙山水憶秋年)時間4年前 (2022/03/15 14:57), 4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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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APL 看板 #1YC3TyDw ]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看板: FAPL 標題: [新聞] 交警石明謹兼職球評賺283萬 遭降級減薪 時間: Tue Mar 15 14:51:38 2022 交警石明謹兼職球評賺283萬 遭降級減薪罰20萬!上訴結果出爐 蘋果日報 3小時前 台北市政府交通大隊警員石明謹是知名的足球賽球評,在2011至2018年間擔任愛爾達電視 台足球賽評論員190次,領車馬費合計283萬餘元,又擔任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委 員,出席5次會議領車馬費5400元,觸犯《公務員服務法》的「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 不得兼任其他公職或業務」等規定,遭移付懲戒,懲戒法院去年12月一審判石明謹降壹級 改敘並罰款20萬元,石明謹不服提起上訴,懲戒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確 定。 一審判決指出,石明謹自2007年起擔任台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員至今,但在世界盃足 球賽舉辦的2014、2018年,分別擔任愛爾達電視台球評40次、30次,其餘沒有世足賽的年 度,也經常擔任球評,合計190次,次數頻繁,領受報酬283萬3850元,顯然構成公務員兼 任「業務」。 一審判決並指出,石明謹未經服務機關許可,擔任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委員,任期從2019 年1月到2022年10月,每場會議可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1100元,他到2021年5月18日止已出 席5次,共領取5400元,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 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一審判決認為,公務員應忠心執行職務,避免影響本職工作,否則會讓民眾有公務員不專 心公務、政府機關紀律鬆散的不良觀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石明謹不否認有擔任球評、 足協紀律委員並受領報酬,判決石明謹應懲戒降壹級改敘、併罰款20萬元。 石明謹上訴後出庭辯稱,公務員上班前去送報紙、送UberEats、上電視、當街頭藝人,過 去都被認定沒有違法,先前警政署、警察局對於他當球評也說沒有違法,到了2019年才突 然說他過去8年在電視台當球評是違法的,把他移付懲戒,整個過程態度反覆,已侵害他 受《憲法》保障的工作自由權。 石明謹強調:「大家或許沒有想過,為什麼有人要請一個交通警察去當球評?因為這不是 一件可以謀生的事情,在台灣,當講評、教練1年要領到5、60萬以上能夠生活的錢,可能 不多,這些人99%另外有工作,甚至我敢說有一半以上是老師或公務員!這些人是台灣體 育進步的動力,沒有他們擔任這些職務,體育要怎麼發展?難道大家都不能接受任何報酬 ,連便當都不能夠吃嗎?」 石明謹以公務員買賣房屋、股票、收房租為例,「比我當球評的報酬多出幾十倍、上百倍 ,但這些業外收入都沒問題,所以我認為公務員在工作時間以外,去做可以得到報酬的事 情,是受《憲法》保障的工作自由權。」至於任職足協應經服務機關許可,石明謹也認為 :「《公務員服務法》最不合理的部分是…就是說你想參加足球、土風舞社團擔任幹部, 都要主管機關許可,這侵犯人民結社自由!」(李奕緯/台北報導) https://s.yam.com/Ymca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13.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APL/M.1647327100.A.37A.html ※ 編輯: zkow (123.192.113.200 臺灣), 03/15/2022 14:52:11

03/15 14:57, 4年前 , 1F
這還可以上訴嗎
03/15 14:57, 1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zkow (123.192.113.200 臺灣), 03/15/2022 14:57:50
文章代碼(AID): #1YC3Zlo5 (Foot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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