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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足協:不提供旅外球員額外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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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只有後半句對,. 第25條第2款提到,除非球員本人跟俱樂部直接交涉;不然只能透過有執照的經紀人進行。. 第4條提到,雙親、兄弟姊妹、配偶,另外還有執業律師例外可以做作為球員代表交涉。. 所以他實際上是透過翻譯還是誰簽約? 不算是本人直接交涉?. 另外並沒有強制一定要FIFA承認的經紀人,各協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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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提醒旺中有報導 那就順手貼上來方便大家閱讀. 2014年10月11日 04:10. 葉士弘/台北報導. 中華足協與台法混血球員陳昌源本周二針對中華隊徵召交換意見,在未達共識下,足協於周四晚間發出聲明,表態不會提供旅外球員額外津貼(指出場費),但聲明卻在昨天下午撤下,秘書長邱奕文強調,撤下是為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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