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Easy] 被非版主使用者水桶的人通通都應該解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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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12→)留言18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BlueSatan (...￾  )時間15年前 (2011/06/28 00: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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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很想問. 在PTT水桶這件事. 會不會違憲?. 妨害言論自由??. 如果某人在監獄裡都可以寫文章刊登. 那PTT有哪各版主或站長有權利可以限制一個人的言論自由或發言?. 尤其PTT是一個學術的全民公開論壇。. 請問有法律系的高手可以解答一下小弟的疑惑嗎?. 此外看到阿扣ㄍㄍ的八卦後. 我覺得自
(還有277個字)

推噓14(14推 0噓 39→)留言53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CleanSpurs (乾淨陽光清新)時間15年前 (2011/06/27 13: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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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道理很簡單,就好像有一天你跟別人在訴訟,. 結果判你有罪的法官不是本人,而是他的雙胞胎弟弟,. 這時候該判決一定沒有效力,所以那些被桶的應該要先被放出來,然後重審,. 重新調查,由我組成的大法官團隊進行審判,. 沒事的人申請P幣賠償,一個人發個兩千萬P幣就好!.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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