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比賽規則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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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AAC時間9年前 (2016/08/20 23: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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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印象,不確定是不是奧運,只記得有某大型徑賽是這樣規定的. 一、非決賽. 1.場地夠:通通晉級. 2.場地不夠:抽籤. 二、決賽. 1.平手的選手是第一名之爭:裁判長自己決定要不要重賽,若不重賽,就並列第一. 2.平手的選手不是第一名之爭:原則上不重賽,直接並列.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

推噓3(3推 0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hoamiqq (whoamiqq)時間9年前 (2016/08/20 23: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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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比賽(例如徑賽和游泳)有初賽、複賽、決賽等不同階段. 都是取前幾名進到下一個階段. 那有沒有可能出現以下情況:. 預計從複賽的所有選手中選出八位參加決賽,且跑道也只有八個線道. 但是複賽比完之後,第八名和第九名的成績完全相同(取到千分之一秒也是相同). 也就是若把成績第九名的選手納進來,決賽也沒
(還有2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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