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進壘問題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oststar (盼個奇蹟...)時間19年前 (2006/12/03 20:2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要把他逼回三壘tag. 此時最好的方法是 持球者(應該是捕手)逼近前位(A)跑者. 投手、一壘手補本壘 中、右外野、十洞補二壘 游擊手、左外野補三壘. (也有一壘手會在投手丘的位置上 看那邊有缺就去補). 後位跑者(B) 一定不敢亂跑. 當兩位跑者佔同一個壘時 就會有一個OUT(B). else.
(還有267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uwu520 (普烏)時間19年前 (2006/12/03 18:0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有一點怪怪的. 因為規則中寫著""判決︰最先合法佔有該壘的跑壘員,將被認定為壘包佔有者,另一位. 跑壘者,被球觸身,及被判出局。"". 因此 二壘跑上三壘的人 是否可以棄守?(此時最先的合法佔有者應該是三壘的人). 棄守往回跑的話 應該是可以TAG原二壘的人. 同時引用第一個的規則"在出局前,跑壘員
(還有9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Cafe (I, 咖啡)時間19年前 (2006/12/03 17:2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出版的 【2004-2006中華慢速壘球規則】 裡有提到. 第八章. 1.各跑壘員必須按一、二、三、本壘的合法順序觸壘. (2) 在出局前,跑壘員觸踏某一壘包後,即有權佔有該壘,並被認定為該壘包佔有者。. 此認定直到該跑壘員合法觸踏下一正向順序壘包,或是在封殺狀態下,被迫讓壘.
(還有349個字)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eros (德洛斯)時間19年前 (2006/12/03 16:5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Q1.假設1、2壘有人,打者擊出外野安打. 外野手回傳本壘(假設傳的準力量夠),而原本的2壘跑者在封殺線前停住. 要回三壘而三壘已被原本1壘的跑者佔據,那可以直接踩本壘來讓跑者出局嗎?. 還是要把他逼回三壘做tag?. Q2.又假設在三壘的跑者看到(已採上三壘壘包),跑本壘的跑者要回三壘. 而離開三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