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有關瓦斯槍的法規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補充一下. bb槍都不需要拿去警局報備. 只有以前的道具槍需要拿去報備. 而現在報備期已經過了.市面上也不賣道具槍了. 所以說也沒有什麼槍需要拿去警局報備了. 基本上只要你的槍威力合法(註一). 不要公眾場合隨便拿出來. 不要打人也不要亂破壞環境. 那麼就不會違法. 如果你的槍威力超過合法值了. 那
(還有89個字)
內容預覽:
那個20焦耳是20焦耳/平方公分,不是我們一般講的出口動能. 用這個單位面積撞擊動能來粗略換算的話,約是出口4-5焦耳的動能. 那0.2g 的彈打100M/S的初速就是一焦耳,要打到快250m/s才會破表. 不過說是這樣說,請不要當作一個可以試探的標準. 因為法律上講殺傷力,解釋是『足以穿透皮肉層』
(還有648個字)
內容預覽:
各位前輩好. 小弟目前想購買一隻瓦斯槍... 在網拍有找到一把(左岸 ARMY GLOCK 17 ). 賣家拍賣之中並未提到該槍是否是符合20焦耳的法規... 只提到初速90 m/s以上 BB彈:6 mm 合法販賣. 但是爬過貴板的精華區 以及在 知識+ 爬到的文. 是否表示瓦斯槍只要不超過法定的2
(還有1150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