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為國效力本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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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icholasJCF (Tennis is my life)時間18年前 (2007/02/08 20: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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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場費根本不是重點. 針對這點來砲轟球員根本是被媒體 網協給誤導. DC不是奧運亞運4年一次. 一年少說要打兩次 一次一個禮拜. 球員們不把DC的話大可去打挑戰級的比賽為自己賺積分 還有獎金可拿. 回國效力球員們當然也願意阿. 但是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誰要回來效力?. 比賽時受傷沒有防護員 上次DC球
(還有52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9a99 (小壯男)時間18年前 (2007/02/09 02: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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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比賽 蓋球場? 哪裡有 講啊~~~. 球王比賽當然要出場費. 瑞士政府也有培養費德勒. 台灣政府就是這樣 沒有栽就想收穫.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0.64.34.

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SZX (沉默‧封印......)時間18年前 (2007/02/09 10: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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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義務啦. 告訴你盧彥勳是我學弟. 而我從以前看他打球. 所有的經費都是他家人想盡辦法辛苦湊來的. 他今天的成就. 國家根本一點貢獻都沒有. 面對這樣一個根本不把他放在眼裡、直到他有價值就要他貢獻的國家. 憑什麼他必須把出賽為國爭光當義務. 什麼叫為了錢可以把國家榮譽拋在後面. 我告訴你什麼叫國
(還有33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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