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致理盃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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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針對推文回一下 我只說這種情況常常在社團性質比賽發生. 但是通常都不會找太顯眼的人來充當人數 因為有些學校可能人數不夠組隊. 也有可能是女生不夠 所以可能找一些校友或是其他人來頂替. 離題了. 當然我本人是很痛恨這種行為發生的 因為今天章程訂出來了. 那大家是不是就要這樣跟著走. 為何要分甲組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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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昨天剛好有去現場幫學弟妹加油,提供個人淺見. 首先不可否認的是,原PO有感覺到主辦單位的用心和努力. 再來整理一下討論串中講到的問題. 1.最讓大家詬病的冒名問題. 2.致理 =\= 真理. 3.大專盃的資格限制. 姑且不論是應該要限制98.99年度還是99.100年度,依原PO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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