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龍哥、南爺」平分21年刑期

看板Asia作者 (L'Arc~en~Ciel)時間13年前 (2012/06/17 21: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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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al.com 2012.6.13 備受關注的原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因犯受賄罪,6月 13日上午被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 元。 據中國國家通訊社新華社報導,南勇將與辯護律師商量後,再決定是否上訴。今年50歲的 南勇為吉林延邊人。因涉嫌操縱足球比賽等因而從中收受賄賂,於2010年3月被遼寧檢察機 關批准逮捕。今年4月25日,鐵嶺中院對其開庭審理。 前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謝亞龍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沒 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前國家足球隊領隊蔚少輝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前國 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技術部主任李冬生因受賄罪、貪污罪,數罪並罰,執行有期 徒刑9年。 此外,前中國男足國腳申思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罰金50萬。前中 國男足國腳江津、李明和祁宏等三人也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都被判有期徒刑5年6個 月,罰金50萬元。 這樣,震驚全球足壇的中國反腐大案已告一段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4.127
文章代碼(AID): #1FtU7XRx (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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