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龍哥、南爺」平分21年刑期
Goal.com 2012.6.13
備受關注的原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因犯受賄罪,6月
13日上午被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
元。
據中國國家通訊社新華社報導,南勇將與辯護律師商量後,再決定是否上訴。今年50歲的
南勇為吉林延邊人。因涉嫌操縱足球比賽等因而從中收受賄賂,於2010年3月被遼寧檢察機
關批准逮捕。今年4月25日,鐵嶺中院對其開庭審理。
前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謝亞龍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沒
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前國家足球隊領隊蔚少輝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前國
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技術部主任李冬生因受賄罪、貪污罪,數罪並罰,執行有期
徒刑9年。
此外,前中國男足國腳申思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罰金50萬。前中
國男足國腳江津、李明和祁宏等三人也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都被判有期徒刑5年6個
月,罰金50萬元。
這樣,震驚全球足壇的中國反腐大案已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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