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WE ARE BASKETBALL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看三小!)時間20年前 (2004/08/18 13:3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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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EM (我愛華航 ^^y)》之銘言: : : 推 LRG:應該是要先報號碼再跟球員講原因 61.70.237.246 08/17 : : 推 AEM:先報號碼再講原因?我是覺得能第一時間處 211.74.129.26 08/17 : : → AEM:理掉的話,就馬上處理不用再拖,拖了搞不 211.74.129.26 08/17 : : → AEM:好問題更嚴重 211.74.129.26 08/17 : : 推 LRG:既然吹了犯規就應該先跟紀錄台報備 61.70.237.246 08/18 : : → LRG:等發球順便跟球員講一下原因 61.70.237.246 08/18 : 不太懂耶 : 「發球順便跟球員講一下原因」 : 可是這時就全部都開始部署進攻與防守了 : 而且執行發球的球員也不會是犯規的球員啊 : 那要怎麼解說? : 我的意思是比較像現在比賽中常看到的 : 裁判吹了犯規之後趨前去明確指出犯規的球員是何人 : 然後同時口頭跟肢體的動作 應該不需口頭告知 1.為了比賽的流暢度 應第一時間向紀錄台報告(球員號碼 犯規種類) 此時球員也應該目視裁判所比出的動作和記錄台 瞭解他犯(被犯)的規 以及次數 2.如果裁判停留下來口頭告知 等於進入溝通的狀態(延誤進度.....) 裁判不應該和球員溝通尺度 應該是球員配合裁判的尺度 3.如果球員要求溝通或抱怨 應是向另一裁判 或趁其他空檔(罰球 暫停 單節結束) 以上 是我的想法 歡迎討論 : 來告訴球員他是因為什麼動作造成犯規 : 隨即去紀錄台通報 : 這樣的處理程序不是比較順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1.30.243

61.231.0.115 08/18, , 1F
推第2點,說得非常好 ^^
61.231.0.115 08/18, 1F

61.31.176.12 08/19, , 2F
一樣~推第二點
61.31.176.12 08/1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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