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BA 攻守數據統計方法 ─ 第一篇~投籃 Field Goals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我可不可以不勇敢)時間19年前 (2005/09/11 21:40),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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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 ~ 出手 Field Goals = 投籃以及企圖得分而往敵隊籃框拋球、撥球都算出手。 球因為進攻球員對球的非法干擾而不進(妨礙中籃),不算出手。 球因為防守球員對球的非法干擾而不進(妨礙中籃), 要算出手一次,並算一次成功的得分。也就是球進算。 球員若是在他投籃時被犯規而球進,計該球進算,同時需計一次出手。 若出手球員的隊友在他球離手前,發生違例或犯規,則該出手不予計算。 發生違例或犯規時,裁判會吹哨並比出剛剛所得的分數不算。 這就表示球在違例或犯規之前尚未出手,所以不計出手。 如果球已經出手了,無論是進攻方或防守方發生違例或犯規, 都應計出手,因為球進了就要算。 例外:進攻球員因為對球的非法干擾(妨礙中籃)致球不進,則該次出手不計。 當其中一支球隊進入加罰狀態, 而一名防守球員於一名進攻球員作兩分球出手時犯規, 則會有分辨究竟球是否已經出手的困難。 裁判可能會因為他是出手被犯規,或是因為對方進入加罰狀態, 而給予他罰兩球的機會。 記錄人員必須很小心注意裁判的手勢,是否有比出不算的動作, 或是用口述的方式表達「...犯規在先...」。 如果還是不確定,那就謹記應推定犯規發生在先而不計出手。 若是在同樣的情形,但球員投的是三分球,卻只有兩次罰球, 那就很明顯犯規是發生在投籃後。 當發生在一名防守球員不小心將球投進自己籃框內, 該得分應記在對隊場上隊長的名下,應予以其一次出手進算。 進攻球員作的撥球(把球撥回補進), 如果認定他對該動作有足夠的掌控, 也計一次出手(同時也應計一次進攻籃板)。 如果球進了,則掌控更加以確定。 如果不確定球員是否對球有足夠的掌控, 若球離手時球有碰到框或板,則應推定他有足夠的掌控。 被阻攻的出手,對投射者而言視為未被阻攻。 如果不確定是否有出手意圖,應解釋為沒有出手意圖。 為記錄的方便,將投籃定義為意圖得分而朝籃框往上並(或)往前的動作。 對於記錄員來說可能會發生的困難之一, 乃在於一個動作究竟是投籃還是傳球。 有些進攻球員會假裝投籃但事實上最後一秒變成傳球。 第一時間傳球是最有爭議的, 特別是當該接球的球員沒有接球投籃的意圖,應該給失誤而不是出手。 例:1. A5 投籃但 (a)球還沒出手或 (b)球已經出手時,對 B5 犯規。 (a) 既然球在離手之前已經成死球,A5 不計出手, 但是計一次失誤及一次個人犯規。 (b) 計 A5 出手,外加個人犯規。 2. 當球最後是基於防守球員的接觸,並意外的落入對方的進攻框內得分,則: (a) 如果該接觸是出於防守方的阻攻, 且沒有干擾球的飛行,則視同未被接觸。 (b) 如果在防守方的接觸是發生在球未進而防守方並未取得球權之後, 則應給予進攻方隊長一次出手進算。 -- 這是我之前為給我球隊的經理正確觀念, 在我的隊板上po過的。 因為看到貴板不時會有板友詢問記錄問題,就獻個醜。 我本來要逐字翻的,不過太難,放棄。 所以用語就很通俗隨性。 接下來還有幾篇,如果大家不嫌棄的話, 我會陸陸續續再翻譯然後 po 出來給大家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2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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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393ExKG (BASKET-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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