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幾個違例的問題
共 7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ssxyz (#248 兩年之間)時間21年前 (2004/12/15 11:16),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有軸足虛足之分應該是持球狀態而不是運球狀態. 如果運球有分立足點的話 某些球員運球快跑的時候會有小跳躍的動作都會是違例了. 上述所說當然是出現在運球但是球在手上的情況. 而且裁判也沒有辦法 在比賽中一直去注意你運球時球在不在手上 還有一直在變的軸足. 裁判只能去看你停止持球時固定的軸足是不是有變換造
(還有8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aterfall (waterfall)時間21年前 (2004/12/15 00:29),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這點說明怪怪的. 球在手上停留多久算是運球違例嗎?. 可以說明一下時間嗎?. 我的想法是立足點的觀念. 如果你定在左腳,那左腳就不該離地. 當然也不該移動,這個原則要一直維持到你球脫手為止. 也就是說你上籃的時候,用左腳起跳. 左腳也是你最後一次持球還接觸地板. 如果你急停也是一樣,既然是定在某隻腳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amtemple (我是新人)時間21年前 (2004/12/13 16:4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想起我們籃球的教師教的,籃球是算「立足點」的。. 舉個最簡單的:假設你投籃的起跳點是三分線外,. 不論你落地的位置是不是在三分線外(最常的就是向前跳,跳到兩分區). 投籃中的仍然算三分球(有防守者的防礙先不論). 回到第三題:今天你在界內跳出去界外救球,此時在空中的你仍然是屬於界內球員,. 所以救回
(還有253個字)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oug13 (沙克拉門多國王)時間21年前 (2004/12/13 12:47),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關於第三個問題. 我去打史學盃時. 裁判是這樣說的(應該是有執照那種). 他說只要我雙腳都回到場內. 就可以碰球. 不會違例.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9.80.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ssxyz (#248 兩年之間)時間21年前 (2004/12/13 09:2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球和手掌完全沒接觸了. 軸心腳才能開始移動. 走步應該是看你有沒有結束運球 或者球有沒有在手上停留過久. 而不是腳下的步伐. 能夠在球一次自然的彈跳間完成的步伐是屬於個人的技術. 這個問題之前有討論過. 可以往前找找看.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