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kibitzer 水桶一週

看板Badminton (羽毛球)作者 (JoeLee)時間14年前 (2011/10/21 22:48), 編輯推噓15(15022)
留言3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版友 kibitzer 於文章 #1Ee1I0Wb 中之推文 ====== 推 LinDan :1996 1月 中國羽球隊第一次來台參加台北公開賽 10/20 20:43 → LinDan :離3月 史上第一次民選總統時間更近 10/20 20:44 → LinDan :而且那時候還有台海危機 10/20 20:44 → mackinglis :那請LinDan示疑! 有來自中國羽協的內線! 10/20 20:46 → kibitzer :內線?我看是未必啦!這幾天,有大陸選手找到我,說要 10/21 00:30 → kibitzer :交換光碟。言談中,他問起我知道不知道,台灣還有另 10/21 00:31 → kibitzer :一個,很愛看懷古比賽的人?這個人在跟他換片時,有不 10/21 00:33 → kibitzer :太愉快的事發生,人品不是很好,希望我能留意一下。 10/21 00:34 → kibitzer :還有大陸中羽網上的球友,對他也是很感冒,但他好像 10/21 00:35 → kibitzer :自我感覺良好。都被人家講成這樣了,還在熱臉貼人家 10/21 00:37 → kibitzer :冷屁股,以大陸羽球地位自居。我看來有必要跟站長說 10/21 00:40 → kibitzer :開放幾個大陸球友註冊。不然,大家又都被曚在鼓裡。 10/21 00:41 ====== 依前後推文內容來看,確實具有針對LinDan此ID之意圖 且經版主認定無實質討論價值 違反版規 1.3 禁止具有引戰意味之發文、回文,違者刪文。    若於推噓文中引戰,不予以刪文但罰則相同,且版主得介入進行鎖文。    (初犯警告,再犯水桶一週,引戰情節嚴重者水桶一個月或以上。) 判定水桶一週,且此篇文章進行鎖文處理 ****** 題外話給某些具有多重分身的版友 在版主以及大部分版友都知道你的各個分身帳號的情況下 A帳號遭他人針對或攻擊時,以B帳號來寄檢舉信是可以接受的 但信中內文所提到的"針對特定版友(A帳號)" 這種像第三人稱的語氣,在我看來是相當可笑且無謂的 此外在不到24小時的時間內寄了三封針對這次事件的檢舉信 很急當然我可以體諒 但是 第一封在今天凌晨以B帳號寄來,當時我在喝酒寫程式 這種需要版主主觀去認定的判決我不會在喝酒的時候進行處置 第二封同樣以B帳號在中午寄來,當時我在研究室 因為這不是像揪人文數量或是買賣文那種可以直接簡單認定的版規 而在研究室可以用來上線的時間都較零碎且有限 因此我會看信,但通常會留待晚上處理,這樣也方便與E版主討論 也因為這樣 剛剛打完球回到家收到以A帳號寄來的內容幾乎與第一封相同的第三封檢舉信 雖然我是版主,但還是不小心笑了一下 ****** 跟其他版友說聲抱歉,這篇公告題外話居然比正文還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21.161

10/21 22:49, , 1F
版主在偷笑XD
10/21 22:49, 1F

10/21 22:52, , 2F
謝謝版主的判決 說明一下 第3封是要寄給另一位版主
10/21 22:52, 2F

10/21 22:52, , 3F
不小心寄錯了 所以有轉錄到E版主的信箱
10/21 22:52, 3F

10/21 22:53, , 4F
造成您的困擾 感到抱歉
10/21 22:53, 4F

10/21 22:55, , 5F
有沒有連檢舉信都要開一堆分身寄的八卦?
10/21 22:55, 5F

10/23 11:23, , 6F
先是分身引起爭議 再用分身進行檢舉 這樣公平嗎?!
10/23 11:23, 6F

10/23 13:55, , 7F
只要板主沒有禁止此人其他分身ID在板主的權利,為什
10/23 13:55, 7F

10/23 13:56, , 8F
麼不行?
10/23 13:56, 8F

10/23 13:56, , 9F
更正,在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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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9:59, , 10F
yevvi:玩不同IP雙分身檢舉以為別人看不出來嗎?
10/23 19:59, 10F

10/23 20:02, , 11F
yevvi大在別版就反對多重ID 在羽球版就另當別論?
10/23 20:02, 11F

10/24 11:11, , 12F
那我要嚴肅的問妳:把他版事務帶進來妥當嗎?
10/24 11:11, 12F

10/24 11:14, , 13F
而且是你"解讀"我在別版反對雙重ID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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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1:17, , 14F
你要真的看LinDan等ID帳號不順眼的話 還不如找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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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1:17, , 15F
證,這又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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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3:51, , 16F
不管在他版的事務為何,虛擬身份的立場也應該一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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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4:24, , 17F
不見得吧,要看你對待事情它所屬的性質而定
10/24 14:24, 17F

10/24 14:27, , 18F
像投票行為和發文行為我就覺得不適合用同一邏輯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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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4:28, , 19F
理,因為規定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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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9:54, , 20F
樓上有兩套標準 這樣很難溝通 自己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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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0:51, , 21F
你先指出我到底在哪個板反對雙重ID再來說吧
10/24 20:51, 21F

10/27 01:04, , 22F
自己的發言應該最清楚吧 還要問我?
10/27 01:04, 22F

10/27 10:18, , 23F
不問你問誰啊,你現在可是嚴重指控我在別版反對
10/27 10:18, 23F

10/27 10:20, , 24F
雙重ID啊,這很嚴重,我一定要搞清楚你說的是哪部分
10/27 10:20, 24F

10/28 16:06, , 25F
也沒這麼嚴重吧…我覺得樓上大大你會不會太容易小題
10/28 16:06, 25F

10/28 16:07, , 26F
大作了…一下說禁分身抵觸憲法、現在又說別人嚴重指
10/28 16:07, 26F

10/28 16:07, , 27F
控…我知道你在網球板的貢獻很大…我還蠻尊敬你的網
10/28 16:07, 27F

10/28 16:08, , 28F
球板的用心!也相信你來羽球板,一定能讓羽球板像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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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6:08, , 29F
球板一樣 但是說真的…有些真的太過了點…
10/28 16:08, 29F

10/28 18:54, , 30F
樓上w大,假如別人亂猜測你心目中的意圖,難道你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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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8:57, , 31F
生氣嗎? 而且有可能l網友在指的事情根據小弟認為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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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8:58, , 32F
能是在有關於"政治"方面,你覺得政治標準拿來討論運
10/28 18:58, 32F

10/28 18:59, , 33F
動群組恰當嗎? 所以我才要核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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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14, , 34F
"假如別人亂猜測你心目中的意圖"那你們現在是在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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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15, , 35F
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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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9:52, , 36F
這句話我就不認同了,我是在求證,而且是他先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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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9:53, , 37F
而且到現在另外一個當事人還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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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eOOqwp (Badmi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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