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讓渡條款跟離隊同意書有什麼不同

看板Baseball (棒球)作者 (二隻豬)時間17年前 (2007/06/01 15:15), 編輯推噓4(409)
留言13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patchevia (????????????????)》之銘言: : 離隊同意書比較容易理解 反正就是解約 : 看哪個球隊要你 要去不去自己決定 : 有點像"被迫"變成自由球員(當然跟自由球員的定義還是有差距) : 而讓渡條款 是看24小時有沒有其他球隊要 如果不要呢? : 是給離隊同意書 看球員要去哪隨便他呢? : 還是24小時過了之後 如果沒人要就不得再加入其他球隊呢? : 如果是後者 那為何要多出這條款呢? 給離隊同意書 : 再由對該球員有興趣的球隊出面跟球員談 不是更好? 也沒有侷限24小時阿 : 因為搞不懂兩者之間的差別 所以想問問看 多謝~ 離隊同意書是用於"非球季中"釋出球員, 讓渡是用於"球季中"釋出球員時, 球員不需原球隊離隊同意書即可加入其他球隊, 讓渡制度跟領隊是誰無關係. (ex.去年底象隊釋出許誌為,也是發給離隊同意書) 各球隊已讓渡球員名單 熊隊:周森毅 獅隊:林建宏 鯨隊:陳文賓 象隊:蔡豐安 蛇隊:田家安(經讓渡轉到牛隊,不過本人未報到) 牛隊:余進德(經讓渡轉到熊隊) 讓渡制度原意就是要廢除離隊同意書, (ex.牛隊於季中釋出施昭同,卻不發離隊同意書) 其缺陷在於 (1)吸收球員必須於24小時內提出, (2)戰績落後球隊優先吸收, (3)24小時內無球隊吸收,則該球員只能於一年後回到母球隊打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56.152 ※ 編輯: piggylamb 來自: 218.166.56.152 (06/01 15:16)

06/01 15:18, , 1F
就是(3)這點吃人夠夠阿
06/01 15:18, 1F

06/01 15:20, , 2F
(2)也幹掉了一個有骨氣的球員
06/01 15:20, 2F

06/01 15:44, , 3F
就是吃人夠夠 不然怎麼會叫超渡條款
06/01 15:44, 3F

06/01 16:15, , 4F
每次看到這個就會想到阿扁><"
06/01 16:15, 4F

06/01 22:40, , 5F
阿扁被釋出時,五隊都明白表示不吸收他
06/01 22:40, 5F

06/01 22:41, , 6F
牛領隊:本隊不缺一壘手
06/01 22:41, 6F

06/01 22:41, , 7F
鯨隊李來發:沒考慮吸收他
06/01 22:41, 7F

06/01 22:43, , 8F
且被讓渡是阿扁要球團提的,球團本想拖到
06/01 22:43, 8F

06/01 22:43, , 9F
季末解決,阿扁錯估形勢以為別隊會要他
06/01 22:43, 9F

06/01 22:44, , 10F
陳文賓也是如此
06/01 22:44, 10F

06/01 22:45, , 11F
陳文賓是不想打了,不然蛇隊曾探詢他加入
06/01 22:45, 11F

06/01 22:46, , 12F
意願
06/01 22:46, 12F

06/10 18:57, , 13F
push~~
06/10 18:57, 13F
文章代碼(AID): #16NyUZyH (Baseball)
文章代碼(AID): #16NyUZyH (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