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最後紀錄是再見一壘打還是二壘打?已回收

看板Baseball (棒球)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5/14 01:26), 10年前編輯推噓8(809)
留言1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05/13 22:59,
應該是看再見分吧 又不是看打者
05/13 22:59

05/13 23:10,
如果一二壘有人,一壘是致勝分,才會是再見二壘打
05/13 23:10
http://old.ltn.com.tw/2001/new/may/26/today-sp6.htm 台灣大聯盟 林志偉再見三壘安打 太陽逆轉勝 所以其實再見三壘安打還是有可能的 只是通常跑者到二壘就會停住 因為已經贏了 不跑沒差 所以才會有再見安打 頂多是二壘安打的錯覺 題外話 這支三壘安打也是林志偉生涯唯一一支 由於這情形真的罕見 所以幫大家長知識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147.24.2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63160412.A.A4C.html

05/14 01:29, , 1F
通常還沒跑到三壘 隊友已經到本壘了
05/14 01:29, 1F
可是我不覺得陳國樑回本壘的速度會比跑壘速度跟羅敏卿差不多的林志偉還慢啊 所以應該是看打者最後停在哪個壘包吧 你說的不是規則所定 而是如果致勝分回到本壘 打者也沒有跑的必要 通常這時 也會被隊友衝上圍住 所以是取決於打者跑不跑 林志偉賽後有說過 如果這次不跑三壘 這輩子應該也沒機會三壘安打了 所以才跑 也因此造就TML史上第一支再見三壘安打

05/14 01:34, , 2F
敲出長打還是會記
05/14 01:34, 2F
我也這樣覺得

05/14 01:39, , 3F
不是阿 如果致勝分已經到本壘 比賽就結束了
05/14 01:39, 3F

05/14 01:40, , 4F
你打者想跑也沒地方跑吧
05/14 01:40, 4F

05/14 01:40, , 5F
所以認定上應該是看致勝分進來時打者跑到哪裡吧
05/14 01:40, 5F
關鍵字 認定上 和規則所允許還是會有落差

05/14 01:41, , 6F
去補跑完就可以了 再見安打壘包數沒在看timing
05/14 01:41, 6F
正確

05/14 01:41, , 7F
這支三壘安打有影片嗎我有點懷疑 ...
05/14 01:41, 7F
現在應該找不到了 但這場比賽發生時 小弟國中 剛好處於愛看棒球的年紀 所以有跟到 映象深刻

05/14 01:41, , 8F
上篇推文有人推了 棒球規則 10.07(E)
05/14 01:41, 8F

05/14 01:42, , 9F
再見安打壘包數↑
05/14 01:42, 9F

05/14 01:46, , 10F
但擊球員亦須安全進至該數目之壘。
05/14 01:46, 10F

05/14 01:46, , 11F
這句就很奇怪阿 如果致勝分已經到本壘了
05/14 01:46, 11F

05/14 01:47, , 12F
那你跑三壘安不安全要怎麼判 比賽都結束了
05/14 01:47, 12F
誰會去管你三壘安全或不安全呢 防守方基本上都已經退場了吧 說不定球還在外野沒人撿 如果說 跑向三壘途中出局 也會因為跑者先一步回本壘 得分算 一樣進攻方獲勝 打者出不出局已經不重要 才會有防守方 在致勝分確定回本壘那一剎那 就退場 而不理打者跑到哪 因為那都不重要 而林志偉這支再見三壘安打 賽後訪問他自己也有承認 如果不趁這時跑一支三壘安打 以後也沒機會了 畢竟速度不是他強項 所以才會跑到3壘 但這情形不常發生了 回歸到你說的 認定上 三個字 多數人頂多跑到二壘就停住了

05/14 01:49, , 13F
那怎不跑本壘 直接變全壘打XD
05/14 01:49, 13F
理論上來說是可行的 但你在跑到本壘前就會因為被隊友圍住慶祝 而停住不跑壘了吧

05/14 02:21, , 14F
最多是三壘打嗎? 可以多跑變再見全壘打嗎
05/14 02:21, 14F
規則上是允許的 但回歸到try大所說的 認定上 不會有人這樣做 理由我上面都說過了

05/14 06:58, , 15F
好像有人po過再見全壘打因為打者沒跑完就和隊友慶祝被紀
05/14 06:58, 15F

05/14 06:58, , 16F
錄組改判再見壘打的相關文章..
05/14 06:58, 16F
※ 編輯: brandon0415 (24.147.24.202), 05/14/2016 07:27:23

05/15 05:47, , 17F
不,規則上不允許,只給予打者與致勝分跑者相同的壘數
05/15 05:47, 17F
文章代碼(AID): #1NDWvSfC (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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