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職「電子9宮格」 開發者控「台體大教授」侵占

看板Baseball (棒球)作者 (木瓜牛乳)時間5小時前 (2024/10/15 21:47), 編輯推噓18(1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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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電子9宮格」 開發者控「台體大教授」侵占 TVBS https://news.tvbs.com.tw/life/2652160 https://youtu.be/cNTEfZ2lH9A?si=z4DuUDhrPHfgsaCO
記者 簡雅婷 / 攝影 李建緯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0/15 18:48 中職轉播常見的「電子九宮格」,可以幫助看到進壘點,也能協助裁判事後檢討,但現在卻 爆出有人自稱研發出相關系統,卻被台體大黃姓教授佔為己有,當初更私下答應要商轉,最 後也反悔,對此校方強調,如果在學校的研究計畫所開發出來的程式,智慧財產權和相關權 益,都是歸校方所有。 投訴人B先生:「做出這個就是要讓觀眾,去明白(進壘點在哪裡),我承擔上百萬的成本,開 創出中華職棒的電子好球帶系統,(黃姓教授)藉由校方的角色,把所有的成果都收走。」 熱血球迷研發出電子九宮格,棒球轉播都能看到幫助紀錄進壘位置,雖然跟電子好球帶有點 不同,但也提供裁判事後檢討,幫忙中職前進一大步,但控訴這全被台體大黃姓教授占為己 有,讓自己看球都有PTSD。 投訴人B先生:「真的很不好受,社群媒體一定會不小心看到啦,但是就是不會再,沒有再去 看過中職轉播了,相信對方的名聲或者是信用什麼的,所以我就先答應做一些,比較委屈自 己的合作,但是之後受到算是這樣的背叛,真的覺得滿灰心的。」 2019年4月當專任助理,花1年時間研發「電子好球帶系統」,黃姓教授也口頭答應,未來可 以商轉給投訴人B先生的公司,但直到2020年8月結束助理任期,教授不認,甚至自己入股的 公司負責人,還要求B先生要先離開公司,黃教授才願意商轉。 台體大主秘陳添丁:「曾經向學校申請技術移轉,不過基於當時智慧財產權委員會討論,(技 術尚未成熟)所以當時沒有同意。」 被指控的黃姓教授人在國外,截稿前還沒取得聯繫,不過學校也秀出律師函,強調KarmaZon e由學校教授團隊開發,權益屬於台體大,根據相關契約規定,智慧財產權也是學校所有。 律師劉宇庭:「如果是計畫主持人指派交付工作而完成的,性質上屬於,公務上交付計畫助 理完成的著作,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如果要主張享有著作財產權,必須證明系統不屬於研究計畫底下的職務上的著作,就算白紙 黑字口頭約定也沒用,律師提醒只有研究專案計劃以外,才有機會在法律上站住腳,避免把 心血拱手讓人。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94.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29000021.A.8D3.html

10/15 21:53, 5小時前 , 1F
這個跟灼見那個有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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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00, 5小時前 , 2F
黃也無法“侵占”什麼啊,那個技術從孵化就是屬於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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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00, 5小時前 , 3F
院的…怎麼做研究連這個都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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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03, 5小時前 , 4F
去年的運科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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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04, 5小時前 , 5F
是之前在板上分享的那個鄉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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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04, 5小時前 , 6F
還是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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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05, 5小時前 , 7F
那個鄉民只是成員其中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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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07, 5小時前 , 8F
就是灼見 前幾天有看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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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08, 5小時前 , 9F
好像雙方都有發過文?是覺得這種智財案件要就好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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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08, 5小時前 , 10F
論法規跟權利歸屬,在討論什麼口頭答應還背叛的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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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08, 5小時前 , 11F
來就很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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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12, 5小時前 , 12F
個人淺見啦,只看新聞對來龍去脈資訊也不充足,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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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12, 5小時前 , 13F
也是我有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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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17, 5小時前 , 14F
台灣做的出來?還得國外認證才行。設備都要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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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27, 4小時前 , 15F
如果用學校資源,用計畫請錢,真的很難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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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學校資源或計畫經費開發的,那就不是他的東西了,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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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40, 4小時前 , 18F
感覺只是他覺得他該拿到的錢沒拿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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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有看到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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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52, 4小時前 , 21F
智財是很很專業的領域,不是大家在網路上放放話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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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2:52, 4小時前 , 22F
判斷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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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06, 4小時前 ,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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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13, 4小時前 , 24F
看他下面留言的回覆 他想繼續做電子好球帶的開發 但他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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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13, 4小時前 , 25F
離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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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19, 4小時前 , 26F
若無約定 且為職務中所為或利用學校資源 則是職務上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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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20, 4小時前 , 27F
就算東西真的是他做的 但他只要有拿學校的研究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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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難以主張自己有專利權 跟侵占毫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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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20, 4小時前 , 29F
甚至是研究團隊一員有領薪水 那研究成果確實就是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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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20, 4小時前 , 30F
的沒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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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21, 4小時前 , 31F
這種亂七八糟的新聞稿一定是TVBS寫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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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22, 4小時前 , 32F
可以考慮主張學校純出資給他非聘用 則有機會是專利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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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24, 4小時前 , 33F
教授應該也沒有專利權 權利還是在大學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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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25, 4小時前 , 34F
B先生先去主張看看發明人姓名表示權吧 什麼都不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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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28, 3小時前 , 35F
去智財局舉發拿回權力阿 不過看起來穩輸的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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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30, 3小時前 , 36F
在學校做出來本來就是學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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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49, 3小時前 , 37F
這種東西教授要怎麼侵佔啊 學術研究的東西不都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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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49, 3小時前 , 38F
校所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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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0:00, 3小時前 , 39F
自費上百萬的部分先要回來吧 專利權就別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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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0:23, 3小時前 , 40F
領薪水做出來的成果屬於公司(研究室)的應該是常識吧? 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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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0:23, 3小時前 , 41F
有薪水領了工作成果還算自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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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0:54, 2小時前 , 42F
職場真的有遇到領公司薪水 還覺得成果屬於自己的人 沒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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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0:54, 2小時前 , 43F
到公司幹嘛付薪水嗎
10/16 00:54, 43F
文章代碼(AID): #1d3d9LZJ (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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