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促請裁決是不是其實是個不利守方的漏洞?

看板Baseball (棒球)作者 (別人家看優點 自家找缺失)時間1小時前 (2024/11/05 18: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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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有沒有踩壘,或是有沒有提前離壘 都可以用促請裁決 明明是守方的權利 但卻有一些缺陷,反而會被攻方拿來利用 第一個促請裁決是活球,不像電視輔助判決是暫停比賽 暴傳了壘上就可以跑 第二個是促請裁決要在下一個play或下一球發生前 我覺得這個最扯,前一個還可以說連促請裁決都會暴傳,太不應該 但是要在下一個play前完成,就會被攻方利用 例如要抓高飛犧牲打,三壘是否有提前離開壘包 或是安打回本壘得分時,是否有踩到三壘 這時如果一壘或三壘有人,大可以故意衝出來讓你夾殺 (二壘有人不行,因為二衝三容易同時被促請裁決,又被夾殺掉) 你如果夾殺掉他,直接喪失促請裁決的資格,回來的得分就一定算 你如果選擇做促請裁決,三壘的一定會衝回本壘,一壘的一定會上二壘 如果促請失敗還直接掉一個壘包,前面得分還照算 當然,你說又做促請裁決,又夾殺跑者,也是可以啦 但一般促請裁決都是投手先set好,才傳三壘的 跑者如果要當誘餌,會故意早早就衝出去了 變得你只能促請裁決和殺跑者選一個 這是不是促請裁決規則上的漏洞啊? 明明是守方抓攻方漏踩壘包的失誤的機會 但攻方卻還是可以利用 促請裁決必須在play發生前才能appeal這個規則上的漏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149.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30803180.A.EF8.html
文章代碼(AID): #1dAVNixu (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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