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促請裁決是不是其實是個不利守方的漏洞?
抓有沒有踩壘,或是有沒有提前離壘
都可以用促請裁決
明明是守方的權利
但卻有一些缺陷,反而會被攻方拿來利用
第一個促請裁決是活球,不像電視輔助判決是暫停比賽
暴傳了壘上就可以跑
第二個是促請裁決要在下一個play或下一球發生前
我覺得這個最扯,前一個還可以說連促請裁決都會暴傳,太不應該
但是要在下一個play前完成,就會被攻方利用
例如要抓高飛犧牲打,三壘是否有提前離開壘包
或是安打回本壘得分時,是否有踩到三壘
這時如果一壘或三壘有人,大可以故意衝出來讓你夾殺
(二壘有人不行,因為二衝三容易同時被促請裁決,又被夾殺掉)
你如果夾殺掉他,直接喪失促請裁決的資格,回來的得分就一定算
你如果選擇做促請裁決,三壘的一定會衝回本壘,一壘的一定會上二壘
如果促請失敗還直接掉一個壘包,前面得分還照算
當然,你說又做促請裁決,又夾殺跑者,也是可以啦
但一般促請裁決都是投手先set好,才傳三壘的
跑者如果要當誘餌,會故意早早就衝出去了
變得你只能促請裁決和殺跑者選一個
這是不是促請裁決規則上的漏洞啊?
明明是守方抓攻方漏踩壘包的失誤的機會
但攻方卻還是可以利用 促請裁決必須在play發生前才能appeal這個規則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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