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列管對於旅外球員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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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99推 11噓 202→)留言312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HODOG53 (雞雞)時間2月前 (2024/10/09 00: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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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旅外球員藉由合法途徑取得列管身分之後,國家隊再次徵招,而母球團給出的限制卻十分嚴苛,讓教練團根本選不下去。. 針對這種情況到底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我知道不是每個美職球團都會這麼嚴格,像這次響尾蛇還同意農場排名第七的投手給中華隊徵招,我也知道有些選手今年投球量很多已經關機等等,不過既然都取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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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1(23推 2噓 45→)留言70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TheEmperor (Yoo na my Destiny)時間2月前 (2024/10/09 00: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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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搞不懂為什麼球員的條件比一般民眾可以寬鬆那麼多?. 運動員先給你出國工作不用服兵役已經比一般台灣大學畢業生好很多了吧?. 講難聽一點在承平時代國際上的體育競技不就是一種戰爭?. 那這樣應該跟一般民眾一樣,36歲以下的除非真的有傷病(建議三軍醫院+台大醫院雙重驗證),不然應該都要配合國家徵招打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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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9推 1噓 32→)留言42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tty0102 (酒精)時間2月前 (2024/10/09 01:24), 2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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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我覺得最好的方法是列一個制度,以後高中. 生跟國外球團簽約之前必須先完成4個月或一. 年的義務役,不要把國際賽當成兵役的一部. 分,大家都有自己的職業生涯,棒球員不是. 對社會高度貢獻的職業,不應該擁有獨厚的. 制度。.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

推噓14(17推 3噓 18→)留言38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s111228s (蒙面加菲貓)時間2月前 (2024/10/09 02: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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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列管球員本就有義務要出戰國際賽. 如同身為軍人發生戰爭就要上戰場一樣. 為了讓優秀運動員有更好的發展且不因役期影響生涯. 國家因此設計了一種制度讓他們可以用另種形式盡國民義務. 任何球團皆是私人產業,沒有理由可以反過來限制國家. 甚至是國外球團的要求導致球員無法出賽. 若這次開先例,那往後所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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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39→)留言48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brandon0415 (~~永無只盡~~)時間2月前 (2024/10/09 03: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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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一點不知道是不是你誤會。. 旅美(旅外)球員不代表他就是列管球員。. 他們多半學籍都是掛在台灣也就是大學生身份,跟一般人一樣就是學生緩徵,所以根本無法強制徵召啊,年齡也幾乎都是大學生年紀。所以這個時候當然必須看球團臉色,因為球員是他們的財產。第一不放行你不能怎樣、第二願意放行的開出的規則你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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