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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龍邦剛才這個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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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規則,還真沒有能專門解釋這個Play的規則. 這個Play的重點應該是發生的時間序. 我的愚見是這樣的:. 情境1:. 三壘跑者Over Run 離壘瞬間. 若二壘跑者在這個瞬間踏上三壘. 這個瞬間就是越位,二壘跑者不用觸殺就出局. 而三壘跑者是因為Over Run離壘觸殺出局. 因此兩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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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規則. 5.06(a)(2). 2 名跑壘員不得佔據同一個壘,若比賽進行中 2 名跑壘員佔據同一個壘時,前位跑壘. 員有該壘之佔有權,後位跑壘員被觸球於身時應為出局。但適用5.06(b)(2))者除外。. 棒球規則. 5.06(b)(2). 因擊球員成為跑壘員而產生被迫進壘,有 2 名跑壘員佔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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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在林孝程回三壘踩過頭的時候. 張祐嘉已經踩三壘了 依照一壘 二壘 三壘 本壘的順序. 林孝程算越位吧? 根據規則. “後位跑者在出局前,若超越了前位跑者,則該後位跑者被宣告出局”. 然後當下林孝程不在壘上 所以被觸殺也成立. 如果真的是越位的話 是雙殺吧?. -----. Sent from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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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判決是兩個跑者在同一個壘包,所以後位跑者出局。. 但邦邦挑戰後發現後位跑者踩在三壘上被手套碰到時,前位跑者不在壘包上,所以後. 位跑者並沒有死,反而是不在壘包上的前位跑者被觸殺,邏輯應該是這樣沒錯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22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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