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新球隊加入後 前2年再給現有球隊5400萬已回收

看板BaseballNEWS (棒球新聞)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9/12 19: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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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正揚/台北報導〕中華職棒聯盟今天召開常務理事會,繼續討論擴編球隊制 度,繼5月下旬公布「企業資格審核」,再公布「聯盟配套措措施」,比較可能引發議 論的一點是,不論新企業是否已有球隊,前2年不得放棄擴編選秀,總共要再給現有球 隊5400萬元。 根據會議結論,不論新企業是否有附屬球隊,前2年不得放棄擴編選秀,第1、2年各舉 行2、1輪,現有球隊各提30、18人保護名單,新球隊每輪自現有球隊各挑1人,第1、2 年支付原球團的選手權利金各為每人300、750萬元。 以實際執行來說,新球隊第1年必須從現有4隊各接收2名球員,第2年各接收1名,這2 年支付每隊權利金1350萬元,4隊都拿合計為5400萬元;此外,在擴編選秀被選之選手 ,不得拒絕加盟新球隊,否則必須強迫引退。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1914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5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NEWS/M.1505214179.A.E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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