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 定義球員在國際賽責任義務 中職、工會簽訂協約

看板BaseballNEWS (棒球新聞)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4年前 (2022/02/26 07: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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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001/6125223 2022-02-26 01:00 聯合報 / 記者蘇志畬/台北報導 https://uc.udn.com.tw/photo/2022/02/25/realtime/16128489.jpg
中華職棒聯盟與球員工會,簽訂關於國際賽的職業運動團體協約,聯盟會長蔡其昌 (左)、工會理事長陳傑憲代表簽字。記者蘇志畬/攝影 台灣第一份職業運動團體協商協約出爐,昨天在中華職棒會長蔡其昌、球員工會理事 長陳傑憲的簽名下,這份定義國際賽球員出賽責任義務的協約正式成立,效期3年。 蔡其昌表示,中職希望扮演領頭羊角色,在釐清權利義務後,未來不僅棒球員,運動 選手也都可以參照,也要感謝前會長吳志揚起頭,自己上任後也盡快落實。 從2017年亞冠賽出賽爭議開始,中職聯盟、工會歷經4年、11次協商會議後才定案, 工會理事長也從周思齊換成陳傑憲,國際賽參賽相對容易達成共識,球員工會未來還 要踏入球員流動制度、肖像權、仲裁制度等,涉足真正的勞資協商領域。 協約內容包含球員出場費、保險等,其中國家隊賽事如奧運、亞運、經典賽等,若由 中職負責「組、訓、賽」,正式賽事出場費3萬,熱身賽、練習賽則依條件每場1萬至 1萬5千元。 聯盟國際賽事包含台日交流賽、亞洲職棒冠軍賽等,正式賽出場費每場2萬,熱身賽 和練習賽也是有條件支付每場1萬至1萬5千元。 保險部分,身故保險金1600萬,球員暫時失能依約定月薪100%全額給付,最高每月70 萬元、最低每月20萬元,單數年約最長給付12個月、複數年約最長24個月。 -- 傷ついても進む今、諦めない強い思い 最後まで君と見る世界は、柔らかな陽射し降る、夢みた子供の頃の光 目に見えない恐怖を払いのけ、きっと君との夢を叶える その時は強く抱き締めて欲しいの、生きてる証を強く感じたい……                           ——倉木麻衣《存活的證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44.22.157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NEWS/M.1645832491.A.4F6.html
文章代碼(AID): #1Y6MahJs (Baseball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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