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首個問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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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旅外條款也不是完全不合理,扣掉這次選秀不看,. 以後替代役選秀的選手都是球團要養滿兩年的,. 兩年的培養期雖然政府有資助一年一個人20萬(還是兩年20萬?). 但是這個錢除了替代役球員薪水外,. 是絕對不夠支付球具+住宿+飲食+交通+教練費用的.. 但是現在林德福和趙士強講的似乎是太過壓榨球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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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分成要接受代訓 跟不接受代訓 還是有國訓隊存在. 要接受代訓 接受球團的限制. 但是球團的合理制度 還是要開出來. 譬如合約幾年能期滿的問題. 畢竟還是有球員希望藉著這種方式進入職棒. 還有簽約金的問題 還沒提到 到時可能百分之兩百被壓榨. 因為不加入該隊 就..... 這些是需要探討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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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就是擺明不想出錢搞國訓隊. 才會輾轉順水推舟跟球團一起. 搞二軍(其實是半強迫啦,球團應該也沒辦法說不幫忙搞代訓). 要嘛就當兵前出國. 不然當兵就一定要進所謂的代訓(二軍). 難道要荒廢將近兩年?. 國訓隊跟代訓不可能同時並行(目前的政策就是這樣). 至於現在的旅外條款綁十年實在太扯. 應該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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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問題本來就是兩難. 好球員出國 ==> 現在中職完全沒競爭力. 好球員留下 ==> 將來中職可能沒競爭力. 依目前來看,幾乎都是反對十年"惡霸"條款的. 那麼. 既然這個板是討論制度的. 大家就來想想如何找出一個兩全其美的制度吧. 首先,絕對不能鎖國,不然就是故步自封. 但是(只是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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