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首個問題......:p
※ 引述《CHOIP (小彬彬)》之銘言:
: 對了,今天林華韋老師說:「如果陳金鋒留在國內,那會是什麼樣的陳金鋒呢?」
: 我也是打問號。
: 現今國內能造就幾個陳金鋒?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是陳金鋒?
: 如果只是跑了一兩個,像之前的曹大帥、陳文賓,也許大家不會那麼在意
: 但是如果是一窩蜂呢?
這一點其實不用擔心,真正有實力出國的不多(美、日),一年不會超過三個,
有實力拿到優渥合約出去的更少,平均一年大約一個。
: (我說的不只是國訓隊而已喔……而是所有的中職球員)
: 球團顧賺錢都來不及了,外國環境好,待遇佳,中職怎麼留得住人?
: 所以才有"不合理"的方案出來
: (如果領隊們的腦袋沒壞掉的話,他們這項舉動,我只能這樣解釋。)
唯有自己做不好,又不願意改進,又見不得別人好的人,才會想辦法處處限制別
人,讓別人即使不甘願,也不得不屈服,我個人以為這是三流的做法。
但是尿憋久了總有尿褲子的時候,膀胱也會壞掉,這樣做幾乎到最後都是自食惡
果。
一流的做法,是把體制建立好,聯盟經營好,提升本身的吸引力與競爭力,並廣
結善緣,讓人才的流通可以順暢,讓好的人才不會因為不合理的限制被埋沒。
: 再例如,我們連洋將也會被挖,簡直被看成別人的農場
剛剛好而已,我們國內職棒常常不把洋將當人看,甚至有職棒圈的人跟我說:「
叫他們來就是要把他們操到壞,物盡其用,然後再去找新的來操。」但是他們萬
萬沒想到這些惡質的做法與對待,最後導致台灣職棒惡名昭彰,有些外國球員除
非到了山窮水盡,不然說什麼也不肯來台灣。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台灣就連墨西哥也比不過,薪水也比不過,水準也比不過,
去墨西哥打球還有個好處,就是要回家很近,常常有機會被大聯盟球團簽回去。
今年年初,台灣有兩個球團希望我可以幫忙物色洋將,結果我們公司的主管和許
多球員談過後跟我說:「對不起,只有一個被禁賽的可能可以去,其他的都找到
工作了。」
: 至於辦二軍,是體委會一頭熱的理想
: 和中職合作,等於與虎謀皮。
感覺上他們是一夥的。
: 雖然立意不錯,但就像某高明的領隊說的一樣,(引述寶訓)
: 『制度尚未完善,最佳時機應在明年實施』
: 國訓組隊,花的錢太多了,立委怎可能讓一個『白目』的法案通過
: 何況主事的林德福,根本"不懂棒球"
: 我還是支持代訓。但是玩法要事先說好就是了
如果只有「訓」而沒機會打比賽,那一定會愈來愈遜的,比賽,尤其是很正式的
比賽,是棒球訓練很重要的一部份。
: 就像我說的,第一批白老鼠算是倒媚
: 下一批,希望能有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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