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閒聊] 韓國棒球節目被法院裁定侵權停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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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擅自挪用《最強棒球》的《火焰棒球》踩下煞車……形同退場的判決
輸入:2025.12.20 10:22
記者:姜周日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裁准 JTBC 提出的假處分申請
「認定成果遭到擅自挪用,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JTBC《最強棒球》(左)與 Studio C1《火焰棒球》海報。
因原封不動挪用人氣綜藝節目《最強棒球》的節目形式與出演陣容而引發爭議的《火焰棒
球》,在法院判決下形同面臨退場危機。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60民事部於19日表示,已裁
准 JTBC 對製作公司 Studio C1 提出的「禁止著作權侵害及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假
處分申請。
■ 法院:「巧妙複製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
法院在裁定書中指出,Studio C1 未經授權挪用《最強棒球》的核心構成要素與敘事。特
別是原班起用金成根總教練,以及李大浩、朴容澤、鄭根宇等《最強棒球》的主要人物,
造成觀眾誤以為該節目是《最強棒球》的後續季數,這一點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
此外,法院高度評價 JTBC 在過去3年間投入超過300億韓元的製作費,並透過自家頻道進
行宣傳所累積的人力與物力成果。裁判部認為:「Studio C1 能夠邀請到知名選手,背後
有賴 JTBC 的全力支援」,並判斷 Studio C1 在排除 JTBC 的情況下試圖搭便車利用其
名聲,導致 JTBC 在製作第4季時遭遇困難並蒙受經濟損失。
■ 《火焰棒球》全數集數禁止散布……著作權爭議告一段落
依本次裁定,《火焰棒球》的製作、販售、流通、散布、傳送等所有行為一律禁止。包括
已公開的集數在內,凡是出現「火焰棒球」名稱或「火焰鬥士」隊名的所有影像內容,皆
不得再提供服務。
對於 Studio C1 主張的著作權所有權,法院亦劃清界線。法院說明,合約簽訂時已約定
由 JTBC 以製作費110%的金額支付播映權費,並取得著作權;而製作公司已透過獎勵金與
廣告收益分配獲得充分補償。
■ 雙方反應分歧:「將追究法律責任」vs「將以抗告予以糾正」
判決出爐後,JTBC 表示:「很高興為建立內容產業的健全生態,提供了阻止非法行為的
法律依據」,並表達歡迎立場。同時,JTBC 計畫在假處分之外,透過本案訴訟持續採取
包括損害賠償請求在內的強硬法律措施。
相對地,Studio C1 於20日發表官方立場,表明將提出抗告。製作公司強調:「關於著作
權所有權的主張並未被法院接受,對張時元 PD 個人的申請亦遭駁回」,並反駁「將製作
成果全部歸屬於 JTBC 的前提難以認同」。同時補充表示:「將透過抗告讓出演者與工作
人員的努力獲得正當評價,並審慎檢討如何履行對粉絲的承諾,規劃剩餘節目的運作方案
。」
本案的起因可追溯至去年11月,在《最強棒球》創下紀錄性成功後,製作公司 Studio
C1 與 JTBC 就製作費及收益分配的協商破裂。以張時元 PD 為首的 Studio C1 於2025年
2月,原封不動帶走金成根教練及李大浩、鄭根宇等原有出演陣容與節目形式,並以《火
焰棒球》之名在 YouTube 播出。觀眾因此質疑「這不就是改名搬家的《最強棒球》嗎?
」而陷入混亂,JTBC 也隨即向法院提出假處分申請。
最終,法院對「擅自使用他人成果」祭出嚴格標準,預料本次判決將成為長期爭議不斷的
相似節目形式問題中,一個明確的指標性案例。
https://sports.khan.co.kr/article/2025122010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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