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這次校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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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一下.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 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或照片,使閱者由該項資料足以知悉其人為該保護事件受調查、審理之少年或該刑事案件之被告。. 嘿對,新北地院點名PTT了. https://pcd.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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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問題不是什麼社會安全網這鬼東西. 而是這人從少觀所出來之後就立刻回校園這件事吧. 雖然少觀所說的好聽是矯正青少年品行,但實際有沒有用大家心知肚明. 裡面八成就是希望他們別亂搞就好,要矯正是想太多. 等於他們從進去到出來根本是同一個人,殘暴的還是一樣殘暴. 我要是家長我也不希望自己的小孩跟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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