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吳珈慶1月14日前未服役 將遭法辦

看板Billiard (撞球)作者 (你的父親)時間14年前 (2011/12/30 19:14),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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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7/6814625.shtml 新北市政府今天表示,曾是世界冠軍的台灣撞球好手吳珈慶,不受役男停止徵集服常備兵 現役之影響,仍必須回台服役。若明年1月14日逾期未回台灣服役,將移送法辦。 吳珈慶有「泰山神童」美名,因為2年前傳出要轉為新加坡籍,吳家人指稱吳珈慶被中華 民國撞球運動協會「封殺」,吳珈慶後來離開台灣轉籍大陸尋求比賽舞台;但依兵役法, 吳珈慶仍須在明年1月14日前回台服役。 新北市府民政局表示,吳珈慶為78年次,依照今天生效,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的兵役法部 分條文,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役男,包括吳珈慶在內,可以服常備兵役,或應服替代 役,為期1年,至於役種由國防部安排。 民政局說,吳父日前電話向市府探詢,若吳珈慶延遲回台,遭移送法辦的最後期限。 民政局回應,吳珈慶與其他役男的兵役問題,一視同仁,明年1月14日若未依照兵役催告 書回台,將在1月底發出體檢通知書,若再不接受體檢,2月中旬會再度發出第二次體檢通 知書。 若遲至2月中旬,吳珈慶也都不回台服役,市府將以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追溯期 長達20年,回台後仍須照服兵役。 吳父透露,吳珈慶期待參加明年2月初,在美國舉行的撞球公開賽,若成行,賽完應該還 來得及在遭移送法辦前回台完成體位、抽籤、服役等相關程序。 市府分析,吳珈慶可以探親名義回台灣,若服役時,將暫時保留其探親證,管制出境,直 至他服完役期。 市府指出,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吳珈慶在大陸設籍,註銷台灣戶 籍與護照,但仍有中華民國國籍,因此仍有履行服兵役義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19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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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先去打比賽 故意被通緝再回來服兵役行嗎?
01/01 10:54, 1F

01/01 12:21, , 2F
當然可以~~要被關完再當也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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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的那麼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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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_PqQRe (Billi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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