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智勝至少罰10萬禁5場 另3人2萬禁1場以上

看板CPBL作者 (有你我才快樂)時間17年前 (2008/04/05 02: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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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404/17/wp99.html 針對La new熊林智勝、陳峰民、潘忠韋與黃俊中不滿判決,而與裁判有衝突發生,中華職 棒賽務部主任王惠民示,林智勝的飛撞舉動已屬毆打行為,至少罰10萬、禁賽5場,其他3 人都是言語污辱,至少罰2萬且禁賽1場,但黃俊中與潘忠韋的行為有可能會再加重處罰。 林智勝在九局下結束不滿一壘審江春緯判決,從休息室衝出來飛身把江春緯撞倒在地上。 延長賽十一局下,陳峰民抗議林津平被偏高直球三振,三壘審楊崇煇用手擋「推」陳峰民 ,陳峰民用言語污辱遭驅逐出場。潘忠韋與黃俊中都情緒捉狂衝向楊崇煇,黃俊中脫去球 衣高聲表達不滿,兩人也都遭到驅逐出場。 依據規章規定,球團隊職員在比賽期間對球賽相關人員,採訪媒體及觀眾有言語行為,處 罰金2萬元、並得禁賽1場;如有粗暴行為,則處罰金5萬元,並得禁賽3場;若有毆打行為 產生則處罰金10萬,禁賽5場。情節嚴重者,得處永不得參與聯盟比賽。 對於林智勝飛身肘撞壘審的行為,賽務部主任王惠民表示,林智勝衝撞已屬於毆打行為, 但情節又更重大一些,所以罰責會加重,至少會罰10萬、禁賽5場以上,因為聯盟已有前 興農牛總教練陳威成於2003年總冠軍賽不滿判決推一壘審,結果被判罰10萬、禁賽10場的 案例。 王惠民表示,陳峰民、潘忠韋與黃俊中3人的行為,都至少是言語污辱的層級,但潘、黃 兩人已另有肢體行為產生,黃俊中更脫去球衣,所以他們兩人的還會再加重處罰,至少是 罰2萬元、禁賽1場。他表示,4位球員的處罰會在5日開會後公布。 至於三壘審楊崇煇擋推陳峰民的行為,王惠民表示,賽後審視錄影時,林津平被三振那一 球,主審並未誤判,況且針對主審的好壞球判決,本來就不能進行抗議行為,而楊崇煇推 擋也屬合法,因為球員在比賽中本來就不應該走去休息室,楊崇煇是基於維護球場秩序才 有這種行為,是屬於允許的範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2.97.1
文章代碼(AID): #17zd7yGI (CP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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