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BL] 98年8月21日台南例行賽判例說明

看板CPBL作者 (一)時間16年前 (2009/08/28 14: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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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年8月21日台南例行賽判例說明 針對98年8月21日台南球場興農對統一之戰,出現「引用重播全壘打之畫面,能否作為二 壘安打改判為三壘安打依據」之爭議,聯盟今做出最後裁定此判決無誤,未來亦將引用為 相同狀況之判決依據。 此役第三局,統一獅劉芙豪擊出全壘牆上緣彈回場中之飛球,第一時間三壘審楊崇煇判定 為比賽進行中成為三壘安打,隨後立即召開裁判會議改判為觀眾妨礙之規則二壘安打,統 一獅再提出此球有飛越全壘打之可能,獲裁判認同觀看重播畫面,並經由畫面確定此球無 法飛出全壘打牆,同時觀眾亦無妨礙,二度改判為三壘安打。 針對裁判是否可以引用全壘打重播畫面,作為此次二壘安打改判為三壘安打之依據,聯盟 經詢問法律顧問及美國大聯盟裁判協會意見後,今日確認此作為並無不當,聯盟之認定理 由為: 1、 電視重播輔助機制,原本就是期待幫助裁判做出正確判決。 2、 聯盟現行規定,電視重播輔助機制之啟動以有關全壘打爭議為限,且主審仍有權視 情形決定是否啟動該機制,不是凡總教練主張是全壘打爭議即應啟動該機制,因此並無擴 大使用該機制之疑慮。 3、 從規則的精神及裁判的最終責任來說,裁判的目標,就是做出正確的判決,棒球規 則9.01C「每一位裁判員對於本規則沒有明確規定之事項有權以自己之裁量自行裁定之權 」,因此裁判透過觀看合法之重播畫面取得資訊,協助進行判決並無不妥。 另,該場三壘審楊崇煇首度改判做出錯誤判決,最後雖經電視重播畫面協助再改回正確判 決,過程實有疏失,聯盟賽務部決議停判一場,於今日(8月27日)執行。 (發佈日期:2009/8/27) http://www.cpbl.com.tw/news/Newsread1.asp?Nid=752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6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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