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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聯盟判決-無限期停賽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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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10推 1噓 24→)留言3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cromantura (dsy)時間17年前 (2008/04/08 08: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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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不夠 只能在這裡發文.... 看來看去 太多球迷都在模糊焦點. 去除當事人當場的言行 回歸到事件本身來看. 1.林31衝撞裁判就是錯的 而且還是刻意的 這種行為不重罰說不過去. 2.對於好壞球的判決頂多是教練出來質疑一下或是被婊的球員動作大一點. 還沒看過有全隊球員衝出來的. 3.承上,既然只有
(還有380個字)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azauta (kazauta)時間17年前 (2008/04/07 21: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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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們只能說球員活該. 誰叫她要撞裁判. 這就是聯盟目前的心態. 至於他們的判決. 很好笑. 一開始說已經詢問過裁判. 裁判說只有教他們離開沒有挑幸. 但事後裁判卻因為言詞不當而被禁賽一場. 這算不算自打嘴巴??. 在我看來試算. 但在聯盟.裁判組看來應該不算吧. 對照黃俊中的判決以及三壘審的判決

推噓-1(0推 1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ckboy (米迪亞暴龍論壇)時間17年前 (2008/04/07 19: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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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兄林智勝-4/4號衝撞裁判-今天聯盟判決出決定----無限期停賽. 最嚴重處分-大師兄明早將前往聯盟向該名裁判致歉. 為何會這麼嚴重呢?因為林智勝事後毫無悔意且在blog發表不適當言論. 因此聯盟判決此處分!!. 所以-要三思而後行阿. (以上是剛剛看新聞報導說的). --. 發信站: 批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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