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聯盟判決-無限期停賽

看板CPBL作者 (dsy)時間17年前 (2008/04/08 08:10), 編輯推噓9(10124)
留言35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權限不夠 只能在這裡發文... 看來看去 太多球迷都在模糊焦點 去除當事人當場的言行 回歸到事件本身來看 1.林31衝撞裁判就是錯的 而且還是刻意的 這種行為不重罰說不過去 2.對於好壞球的判決頂多是教練出來質疑一下或是被婊的球員動作大一點 還沒看過有全隊球員衝出來的 3.承上,既然只有教練能提出質疑 其餘裁判阻止球員繼續往前的【動作】 是合乎常理的 或者該說是合乎處理程序的 4.林31衝撞的是一壘審 許多人卻在質疑三壘審 把焦點轉移了 不代表一壘審被撞活該 5.劉老闆可以在第一時間向裁判致意 為啥教練團及相關球員做不到 就算不在球賽結束後致意 到第二天賽前仍有許多時間可以做吧 6.正式道歉並不是在部落格說說就好 至少也要找幾個記者做做樣子 無論是用部落格或是在球場(還是主場)上道歉 會看的還是本身球迷居多 這種方式頂多是激起球迷的同情心罷了 對被衝撞的當事人來說 我認為是一點誠意也沒有 7.截至目前為止 球團本身的懲處也沒有出來 或許是在等聯盟的最終判決 但我個人認為 如果球團稍微做一點處置 至少代表球團對類似行為的不認同 多少也可遏止這次事件的繼續發酵 這次事件短期對熊隊是好的 因為可以刺激票房 但事件持續下去 誰敢保證不影響後續球迷進場意願 要製造球場上對抗的話題性 應該回歸比賽本身 而不是定焦在類似事件上 如果搞到以後沒有裁判願意在熊隊的比賽中執法 又對誰有好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194.89

04/08 10:49, , 1F
終於瞭解 為何中職裁判水準低了
04/08 10:49, 1F

04/08 11:42, , 2F
棒球版到後來一直在跳針這一點倒是沒錯啦 XD
04/08 11:42, 2F

04/08 12:47, , 3F
終於有人講話中肯...
04/08 12:47, 3F

04/08 22:15, , 4F
林智勝是該重罰.但部落格納入判決考量完全不合理
04/08 22:15, 4F

04/08 22:18, , 5F
況且三壘審確實有口出穢言表示林沒誤導.判決應針對撞擊判
04/08 22:18, 5F

04/08 22:55, , 6F
1. 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三壘審出言不遜
04/08 22:55, 6F

04/08 22:56, , 7F
2. 寫在部落格上的言論同樣需要負責 球員因為私底下的
04/08 22:56, 7F

04/08 22:58, , 8F
發言被罰款在國外職業運動已有前例
04/08 22:58, 8F

04/08 22:59, , 9F
3. 所以現在聯盟應該調查三壘審當時究竟說了什麼
04/08 22:59, 9F

04/08 23:00, , 10F
不過我不認為聯盟能調查出什麼東西來 XDDD
04/08 23:00, 10F

04/08 23:04, , 11F
那第一時間大師兄早在部落格上道歉了啊
04/08 23:04, 11F

04/08 23:08, , 12F
聯盟的規定不清不楚 最好趕快趁現在該補的補一補
04/08 23:08, 12F

04/08 23:09, , 13F
規章上沒有的東西也能拿出來開罰 還活在白色恐怖時代喔
04/08 23:09, 13F

04/08 23:11, , 14F
熊板有人在找當時的影片當證據 直接讓三壘審沒法反駁
04/08 23:11, 14F

04/08 23:12, , 15F
我覺得這個比在PTT一直跳針打嘴砲有實際多了
04/08 23:12, 15F

04/08 23:13, , 16F
該罰就罰 該禁賽就禁賽
04/08 23:13, 16F

04/08 23:14, , 17F
而不是拿個莫名其妙出現的無限期停賽
04/08 23:14, 17F

04/08 23:14, , 18F
然後看看大師兄的道歉再看看要怎樣罰
04/08 23:14, 18F

04/08 23:15, , 19F
這個鳥聯盟規章比國家機密檔案還難找 根本沒幾個人看過
04/08 23:15, 19F

04/08 23:16, , 20F
還不是因為大師兄是看板球星聯盟不敢直接罰
04/08 23:16, 20F

04/08 23:16, , 21F
如果今天是王子菘 還可能等他道歉再看看要怎麼處理嗎
04/08 23:16, 21F

04/08 23:17, , 22F
直接禁賽就下去了好不好 這樣的聯盟有威信嗎?
04/08 23:17, 22F

04/08 23:27, , 23F
報紙是說沿用國外判例 也有聽人說過聯盟規章裡面有寫
04/08 23:27, 23F

04/08 23:28, , 24F
根本就沒人看過聯盟規章 誰知道是真的假的.... XDD
04/08 23:28, 24F

04/09 07:34, , 25F
聯盟的部分我沒寫 只能說 聯盟裡子面子都要
04/09 07:34, 25F

04/09 07:35, , 26F
才會搞出一個四不像的聲明稿 如果單純針對事件本身
04/09 07:35, 26F

04/09 07:36, , 27F
而不是東拉西扯有的沒的 就不會被那麼多球迷反彈了
04/09 07:36, 27F

04/09 15:39, , 28F
若部落格都要參考.那球員以後若在部落格有意見.是否裁判
04/09 15:39, 28F

04/09 15:40, , 29F
覺得不妥都可以直接在下場比賽開賽時將球員驅逐出場.
04/09 15:40, 29F

04/09 15:41, , 30F
這樣不是不合理嗎?!要納入考量也該提出證據確為球員所言
04/09 15:41, 30F

04/09 17:14, , 31F
你自己提的例子就不合理了 球員私底下的發言有問題
04/09 17:14, 31F

04/09 17:15, , 32F
執行處罰的是聯盟當局 不是裁判把球員趕出場
04/09 17:15, 32F

04/09 17:15, , 33F
再者處理時 說三壘審言論不當的人 本來就有要舉證的義務
04/09 17:15, 33F

04/09 17:17, , 34F
不然熊迷找當時的影片當證據要幹嘛? 就是三壘審承認啊XD
04/09 17:17, 34F

04/09 21:32, , 35F
其實無限期延賽事態嚴重了我覺得大概010場就夠了
04/09 21:32, 35F
文章代碼(AID): #17-hWDQf (CPBL)
文章代碼(AID): #17-hWDQf (CP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