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激勵菜鳥球星 「玫瑰條款」上路
看板ChicagoBulls (芝加哥 公牛)作者rosebulls (fast don't lie)時間14年前 (2011/11/29 00:01)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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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ren (QQ) 看板: NBA
標題: [新聞] 激勵菜鳥球星 「玫瑰條款」上路
時間: Mon Nov 28 12:35:37 2011
在新一版的勞資協議備忘錄中有一項條款特別受人注目,他是針對新秀合約結束後的菜鳥
績優股所做的激勵條款,但其限制的條件也十分嚴苛,由於目前適用的球員僅有Derrick
Rose一人,因此也被外界視為「玫瑰條款」。
根據條例規定,在聯盟效力年限超過六年的球員,他在簽下頂級合約時,第一年薪資可以
達到團隊薪資上限的30%,而未超過六年者,其最高起薪最多只能佔到25%。為了鼓勵新秀
球員打拼,此次勞資新版協議中還推出一項條款,那就是當球員仍處在新秀合約,在他簽
訂職業生涯第二份合約時,最高起薪將可以達到薪資上限的30%,而非舊有規定的25%;不
過想拿到這樣的好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1.曾獲得一次年度MVP、2.曾兩次入選聯盟年度
前三隊、3.曾兩度入選明星賽先發球員。以這三點來說,限制可說是十分嚴苛,目前能夠
符合這項條件的僅有上季成為史上最年輕年度MVP的Rose,也因此這項條款也被視為「玫
瑰條款」。
而這項條款的差別自然就是和球員息息相關的薪資了。以羅斯為例,如果團隊薪資上限仍
維持在5800萬美元,按照舊版勞資協定,Rose若跟公牛完成頂級薪資續約的話,他可以得
到一份起薪1450萬美元的合約;但在「玫瑰條款」中,羅斯的起薪將可以達到1740萬美元
,相差300萬美元之多。
另一位有機會和Rose一樣取得這項資格的球員便是同梯的Russell Westbrook,他在上個
球季入選年度最佳第二隊,只要本季比照辦理,他就可以利用「玫瑰條款」與雷霆續約,
假設雷霆給他一份頂級合約,他的起薪甚至要超過去年以五年8600萬美元與雷霆續約的當
家一哥Kevin Durant。
以條件來說,「玫瑰條款」確實十分嚴格,過去十年僅有LeBron James可以取得這樣的資
格,看來菜鳥們想要多賺點就得加把勁了。
http://nba.pixnet.net/news/article/2011-11-28/9600/1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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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osebulls 來自: 59.121.0.33 (11/29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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