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交易rumor
共 14 篇文章
內容預覽:
我大概簡單的說,如果有錯的話請大家不吝指教。 :). 這用意在於,鼓勵球隊在簽下一個球員之後,在至少三年的時間內. 給予這名球員表現、成長的空間。而在合約到期後原球隊有能力以. 大鳥條款以較有競爭力的合約去爭取該球員留在原隊,而不至於什. 麼都得不到。. 如果今天我辛辛苦苦的養了一個球員養了三年,結
(還有9個字)
內容預覽:
首先我們必須先考慮到公牛隊整體的薪資結構,今年的薪資上限是. 已經爆了,明年的薪限總額不計算 Crawford 和 Fizer 也差不多. 是 47M 左右,然而對於 Paxson 來說他必須要考慮到雙寶明年延. 長合約的問題。所以.... 球季結束時 Crawford 成為自由球員,如果發生那種獅
(還有892個字)
內容預覽:
其實我的問題並不在於此. 上述的理由我也知道 我的問題在於大鳥條款的使用時機(或方式). 依我原先的理解 一個新秀在三年的合約結束後 一支球隊要判斷是否把這名球員. 放在未來的陣容裡 如果答案是這名球員符合球隊要求的話. 就與該球員簽定一份長約 在這個球員的第五年開始執行 中間的第四年選擇權應該只是
(還有503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