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鬥毆主角簡嘉宏禁賽4場 偷襲者張智峰沒事
記者黃邱倫/台北報導
由達欣與東風兩隊引起的SBL白館大鬥毆事件,籃協在比賽結束立即召開技術委員會,
並迅速作出懲處判決,東風簡嘉宏、劉義祥、達欣姚俊傑、陳子威等4名球員,加上達
欣訓練員范耿祥都受到不等的處分,罰責從 13日起正式生效,遭禁賽處分的球員與職
員不得登錄及進入球隊席區。
然而這項禁賽令卻沒有出現引起衝突事件的主角人物達欣張智峰,因此能否杜絕悠悠
之口還有待觀察。
SBL技術委員回召集人王人生,在12日兩場比賽結束後立刻召開臨時技術委員會議,透
過轉播單位提供的比賽錄影帶找尋參與鬥毆的球員,並依據第3季各隊曾經決議的球隊
規則,凡是先動手的球員禁賽4場與罰款5萬元,其餘動手的球員禁賽2場與罰款2萬元。
技術委員會最後認定東風禁區主力球員簡嘉宏是整起事件首先動手的人,因此處以禁賽
4場與5萬元罰金,一度動手並在球員被驅逐出場後還到達欣球員休息室「興師問罪」的
老將劉義祥也遭到禁賽2場及罰款2萬元處分。
達欣部分,前鋒陳子威與本季首度站上 SBL舞台的姚俊傑,分別因聯手毆打簡嘉宏,被
判處禁賽2場與2萬元罰款,衝上去「飛踢」的訓練員范耿祥同樣必須禁賽 2場,由於並
非球員身分,因此免除罰款。
至於備受爭議,最先揮拳的肇事者達欣張智峰,技術委員會根據電視畫面,認定他揮拳
打簡嘉宏,係屬搶球時的「犯規」行為,且因他已五犯離場,因此既不禁賽也不罰款。
這場比賽負責執法的 3名裁判,技術委員會則以沒能第一時間控制場面導致球員發生激
烈肢體衝突,依照裁判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處以「禁吹」3週處分。
東森新聞網 http://www.ettoday.com/2007/01/13/11184-20403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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