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暴龍若遭除名 球員可自由

看板Cobras作者 (小白)時間17年前 (2008/10/09 23:27),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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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9 TSNA 作者:蕭保祥 米迪亞暴龍因為高層涉嫌放水,中華職棒今天(9日)作出停權處分,根據中職選手契 約來說,若是暴龍遭到除名的話,球員有權利自行中止合約。 就以暴龍目前遭到停權處分,中職希望能在年底前檢調能夠有進一步的動作的話,據 悉暴龍遭到除名的機率相當高。 根據選手契約第20條(選手提前終止契約): 球團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選手得提前終止本契約。 一、延遲給付選手之報酬達14日以上者; 二、無正當理由連續長期間為安排乙方(選手)參加訓練、比賽或其他活動。 若是暴龍在年底無法覆權,明年球季也不能打,根據中職法律顧問黃虹霞的解釋,球 團遭到停權導致選手無法參加比賽,這當然不是契約上所寫的「正當理由」,球員可 以主動中斷合約。不過文中所謂「長時間」是指多長時間,還是要經由中職仲裁委員 認可。 不過中職還沒思考到球員若是成為「自由」,選手轉隊尚未有規則。依照過去味全龍 、三商虎解散案例,當時有默契性給於較弱球團。不過這回情事特殊,是否變相成為 自由球員(FA),還得看老闆方面的態度。 http://sports.yam.com/tsna/sports/200810/20081009480484.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9.15

10/09 23:28, , 1F
模糊空間太大,應該還是領隊默契決定球員生死....
10/09 23:28, 1F

10/09 23:28, , 2F
貝力被中華職棒解約,那他是不是ㄧ樣可以到別的國家打球?
10/09 23:28, 2F

10/09 23:29, , 3F
還是會呈報給國際棒協,對外籍洋將終身球監呢
10/09 23:29, 3F

10/10 00:38, , 4F
1F真理
10/10 00:38, 4F
文章代碼(AID): #18xYBhE5 (Cobr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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