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吧。體委會怎容中職如此囂張下去

看板Cobras作者 (小彬彬)時間21年前 (2003/12/18 16: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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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關心職棒球團代訓替代役棒球選手說明 競技處 2003/12/18 下午02:05:08 親愛球迷們大家好: 首先,感謝大家對本會推動職棒代訓選手,促成職棒二軍成立之關心及支持,並 提供相關許多寶貴意見,我們深信職棒運動之未來,唯有靠球團、球員及球迷共同的 參與與關心,方能更健全的發展。 相信各位都了解自奧運開放職棒球員參賽以來,職棒球員已成為各國爭取國際佳 績之主力,而加入職棒則是多數棒球選手所奮鬥的目標。因此,本會為了促進職棒健 全發展,提升國家棒球競技實力,並增加棒球選手就業機會,爰推動實施職棒代訓役 男選手之政策(經費部分補助),期以五至六年時間扶植職棒二軍之成立。 對於十二月十七日報載有關中華職棒聯盟研議中對代訓選手退役後之選秀相關限 制規定,本會立場如下: 一、 為能保障代訓選手退役的就業自由,代訓期間各球團不得要求選手簽訂任 何契約選手退役後有完全選擇參加國內或國外職業或業餘球隊之自由 二、 聯盟對於退役後仍希望參加國內職棒,但未加入原代訓球團之選手所為之 內規限制,不宜與現行規定更嚴。 三、 對於退役後選擇參加國外職棒之代訓選手,所為一定期間不予錄用之內規 限制,宜再廣徵包括球員及球迷之各界意見,審慎研議。 四、 至於役男選手之訓練方式,相信各球團對於這些未來可能成為本身球隊主 力選手之訓練,應會相當重視及裁培,本會亦會定期及不定期關心及了解。 最後,本會再度對球迷們提供相關寶貴意見,表達感謝之意,並希望各位與我們 共同持續關心,讓我們棒球運動熱潮延續到二○○八北京奧運之後。 體委會 http://media.justsports.net.tw/spo_demo/bbs/bbs_read.asp?id=2319 行政院體委會討論區 ---------------------------- 所以囉, 一.十年條款無用 二.二年轉隊條款改回一年 三.默許資方一些生意人條款 四.屁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02.176
文章代碼(AID): #_uMAVC2 (Cobr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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