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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專欄] 放水球員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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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記 | 發表時間:2010/02/13. 職棒假球案偵結,多數壞蛋只要認罪,就能獲得緩起訴,甚至職權不起訴的「優待」,完全沒有喝阻效果。. 起訴書內容很精彩,但結局很不合理。. 始作擁者黃俊中不法所得超過100萬元,但他只繳回10萬元,不用被關,剩下賺到的錢還可以放進口袋,頂多再做四十個小時
(還有38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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