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籃球專欄 : 給球團的一封信
台灣籃球專欄 : 給球團的一封信
發表者 留侯 於 2006-04-24 01:33:26 (6035 人氣)
其實不是很習慣用這種方式寫文章,不過凡事都有第一次,就當做是陳情表,
向球團提出建言,大家總是希望為籃球好。
聽悉五支 SBL球隊有意另組聯盟,改善台灣的籃壇歪風,初聞這個消息,著實
令人興奮不已,畢竟台灣籃壇低迷已久,主事的籃協遲遲不願進行改革,球隊
願意身先士卒,也是台灣籃球迷的福氣。
目前的籃協,就像秦朝末年,熟知歷史者盡知,秦二世荒淫無道,暴虐失政,
又有趙高助糾為虐,指鹿為馬,導致民心失和,球隊此時揭竿而起,自可獲得
廣泛球迷的支持;然而秦朝末年起義者眾,有陳勝吳廣之流,只有破壞,沒有
建設,也有劉邦此類,革命同時提出理想與政策,號召有志者共同改革,孰優
孰劣,歷史早有見證,不待多言。
陳勝吳廣之所以失敗,劉邦之所以稱奪取江山,儘管原因錯綜複雜,各史家的
看法也不盡相同;但竊以為陳勝吳廣只是匹夫之勇,未提出能夠讓人民認同的
政策與制度,而劉邦卻在剛進關中,就與民眾約法三章,贏取民心,顯見能否
提出良好的制度與規畫,才是能否贏得民眾與球迷支持的關鍵,否則也只是逞
匹夫之勇,即使能夠爭一時,卻無法爭千秋。
球團老闆欲改革,揭竿而起固是必要,然而建之一套有效、良好且可長可久的
制度,則是真正能否像劉邦一樣流芳百世,而非陳吳之流的短視近利的關鍵,
相信球團也盼構築讓球隊、球迷、主事者都滿意的規則,因此在改革的同時,
提出必要的因應對策,當屬必然。
竊以為,在籃協無意提出有效制度之下,由球隊提議並建立,必然且應然,無
論 SBL是否繼續,抑或改朝換代,這一套制度都是必經之路,因此包括選秀、
薪資、賽務等各項規則,都必須持續研究。
籃球是台灣最受歡迎的運動之一,能人異士殊多,容或球隊在訓練、經營之餘
,無多餘心力投入制度改革的研究,相信也有許多有志之士願意投身協助;不
僅僅是圓球的朱爺、裘爺、艾迪等人,諸如緯來的文爺,甚至 NBA地下網路雜
誌的Stockton大大等專家,一定願意盡一己之力,貢獻籃壇。
為了不流於嘴砲,愚也樂於提供建議;首先,必須先建立賽務制度,由專家學
者研議,構築一套既能夠吸引球迷,也能長久運作的制度;目前世界各國都有
許多制度可供參考,包括有五十餘年歷史的NBA、近三十年的PBA,甚至鄰近南
韓的KBL、歐洲的EUROLEAGUE,都可以去蕪存菁,取適合台灣民情之規定, 制
定相關配套措施,歷久而不衰。
在賽務制度建立之後,舉行公開招標,由有興趣行銷、 經營SBL或新聯盟的公
司提出企畫案競標,然而必須排除各球隊的相關企業,以免不公;比較各參與
招標的公司的企畫案,取最優者錄取,並且全權賦予經營與行銷的重責,球隊
當可專心進行訓練、比賽,只要等著收取回饋金或權利金,不必參與公司運作。
由專業經理人率領的專業團隊負責全聯盟經營的成敗,給予三年合約,並要求
提出三年的逐步目標,包括回饋球隊基金、推廣聯盟方案、贊助商的爭取等;
而除了必要開銷以及回饋球隊基金之外,經營的盈虧之負,建立聯盟競爭力,
強化體質。三年之後,再視合約執行能力,決定是否續約,抑或再度招標,擇
更有能力的經營團隊規畫、執行。
賽務制度同樣可以外包,委由有經驗、有能力的團隊執行,舉凡紀錄、場務等
,由此團隊全權負責;同樣可以透過招標方式進行,由各方好漢爭取,有能者
得之,並簽約保障。
愚才疏學淺,思慮容或並不周延,各項建議殊不見特色,但也希望能藉此拋磚
引玉,集思廣益,吸引更多具有經營理念或是賽務觀念、制度建立的專家投入
這個話題與研究,讓台灣籃壇能夠重新回春,相信如此一來,各球隊老闆將可
名留青史,後世史冊也會對各位的遠見與才能給予肯定。
人微言輕,冀望各球隊老闆能以籃壇為重,共創美好未來。
全文轉自圓球城市
http://www.roundballcity.com/xoops/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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