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 無罪 蔡明宏:還我清白

看板Eagles作者 (空白 停留 歸去)時間20年前 (2005/01/01 22: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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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01  中國時報 無罪 蔡明宏:還我清白 劉英純、張國欽/綜合報導 在二○○四年的最後一天,得到無罪的判決,蔡明宏語重心長地說, 「我本來沒有參與賭博,這次判我沒罪,終於還我清白。」雖然已經過了 打球的最佳年齡,但蔡明宏認為因此更有時間照顧家庭、接掌家裡的事業, 也是因禍得福。 今年三十九歲的蔡明宏,在發生職棒簽賭案事件時,正是打球的黃金時期。 那場爭議性的球賽中,他並沒有下場打球,所以被法院二審判決無罪,他心裡 本來就坦蕩蕩地,表示「還我清白而已」。 在蘆洲市長安街做便當生意的蔡明宏,從職棒生涯退下以後,無法忘情棒球。 當時蘆洲分局有一群員警正在練習打慢壘,他還前去指導,同時運動健身,但並 沒有參與過正式的比賽。他說球員間還有連繫,假日偶會到學校去指導學生們打球, 他有空一定去參加,但也只於指導,現在已不能打一場職業水準的球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38.250
文章代碼(AID): #11rgue9g (Eag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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