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 無罪 蔡明宏:還我清白
2005.01.01 中國時報
無罪 蔡明宏:還我清白
劉英純、張國欽/綜合報導
在二○○四年的最後一天,得到無罪的判決,蔡明宏語重心長地說,
「我本來沒有參與賭博,這次判我沒罪,終於還我清白。」雖然已經過了
打球的最佳年齡,但蔡明宏認為因此更有時間照顧家庭、接掌家裡的事業,
也是因禍得福。
今年三十九歲的蔡明宏,在發生職棒簽賭案事件時,正是打球的黃金時期。
那場爭議性的球賽中,他並沒有下場打球,所以被法院二審判決無罪,他心裡
本來就坦蕩蕩地,表示「還我清白而已」。
在蘆洲市長安街做便當生意的蔡明宏,從職棒生涯退下以後,無法忘情棒球。
當時蘆洲分局有一群員警正在練習打慢壘,他還前去指導,同時運動健身,但並
沒有參與過正式的比賽。他說球員間還有連繫,假日偶會到學校去指導學生們打球,
他有空一定去參加,但也只於指導,現在已不能打一場職業水準的球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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