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CPBL〉林恩宇聲明駁斥 洪瑞河痛批不

看板Elephants (中信兄弟象)作者 (路過的貓)時間12年前 (2014/01/10 20:42), 編輯推噓35(35027)
留言62則, 3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ft090646 (象魂)》之銘言: : 對此洪瑞河表示,「那是他本來就有的舊傷累積而來,當初沒有做體檢,但體檢也 : 未必檢查的出來,如果我知道有傷就不會給他那麼多錢,當初恰恰也才40萬,我就 : 給他29萬,他現在講這種話。」 為什麼不需要體檢?因為過去的中職球員如果出現傷勢,那麼用各種理由扣薪或釋出 都很方便,自然沒有體檢的必要。 即便用各種理由不尊重合約精神的手法過去也曾有球團踢過鐵板,被一狀告到法院去 最後還敗訴,但畢竟那只是少數中的少數。所以「談心」而不「談薪」自然也就可以 理解了。 話說回來,不知道林恩宇真正領到29萬的月份,總共有幾個月呢?O_o -- ╭────╮ ◣◢ 愛棒球!? .. ,從來不 ═── █◣+ 的,美麗與哀愁。 ¢ZenUp http://ottocat.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2.88.73

01/10 20:44, , 1F
板主系列文可以管制嗎 總板一堆在討論了
01/10 20:44, 1F

01/10 20:44, , 2F
應該沒半個月吧
01/10 20:44, 2F

01/10 20:46, , 3F
如果討論的內容流於謾罵那當然有問題,為什麼別的地方討論,
01/10 20:46, 3F

01/10 20:46, , 4F
象板就要「管制」呢?O_o
01/10 20:46, 4F

01/10 20:48, , 5F
1樓你才要自制吧?
01/10 20:48, 5F

01/10 20:48, , 6F
哈哈 Z大你稍微管制鍵盤好嗎 我要生氣了喔
01/10 20:48, 6F

01/10 20:49, , 7F
好吧,只好換一把鍵盤了,這把先把它關起來!(咦咦)
01/10 20:49, 7F

01/10 20:49, , 8F
同意Z大,為什麼這邊不能討論?
01/10 20:49, 8F

01/10 20:49, , 9F
這個叫甚麼 鍵盤版主還是?? XD
01/10 20:49, 9F

01/10 20:50, , 10F
大家要體諒崩潰的人自我管制一下 好 管制結束了
01/10 20:50, 10F

01/10 20:51, , 11F
為啥不能討論 每篇都蠻理性的啊
01/10 20:51, 11F

01/10 20:52, , 12F
這個是不是可以說 喜歡走便宜路 然後終究會遇到鬼?
01/10 20:52, 12F

01/10 20:53, , 13F
現在只覺得以前洪一喊要解散 就跑去買票的自己很好笑
01/10 20:53, 13F

01/10 20:54, , 14F
看到轉手前跑去商品部買的東西 想到前給這種人賺 也沒崩潰
01/10 20:54, 14F

01/10 20:54, , 15F
只能笑笑 洪老真的很強
01/10 20:54, 15F

01/10 20:57, , 16F
買商品就當做是買自己的青春好了 唉
01/10 20:57, 16F

01/10 20:58, , 17F
傷害到洪老形象 有人脆弱心靈就會崩潰 當然得管制
01/10 20:58, 17F

01/10 20:59, , 18F
支持的是兄弟球員拼鬥精神比賽的感動還是值得
01/10 20:59, 18F

01/10 20:59, , 19F
在某人眼中 如何維護洪老形象的討論才是有意義的 ^^
01/10 20:59, 19F

01/10 20:59, , 20F
象版的不能討論兄弟的問題還要到總版去喔 這啥邏輯
01/10 20:59, 20F

01/10 21:00, , 21F
不想看串把板面z掉不會
01/10 21:00, 21F

01/10 21:00, , 22F
要論拼鬥精神 洪老說第二 沒人敢說第一 為錢拼鬥 ^^
01/10 21:00, 22F

01/10 21:01, , 23F
又開始跳針 ┐(─_─)┌
01/10 21:01, 23F

01/10 21:01, , 24F
反正也沒新東西 討論這個也好
01/10 21:01, 24F

01/10 21:01, , 25F
洪象幫幫還不准讓人討論喔~
01/10 21:01, 25F

01/10 21:02, , 26F
既然支持球員的拼戰精神 那更要唾棄洪老的爛手段
01/10 21:02, 26F

01/10 21:03, , 27F
不行啊 紅迷迷覺得唾棄洪老=不支持球員拚戰精神 該管制
01/10 21:03, 27F

01/10 21:05, , 28F
這社會上一堆該唾棄的事都唾棄不完了 還不如看正面的事
01/10 21:05, 28F

01/10 21:05, , 29F
哈哈哈哈哈哈
01/10 21:05, 29F

01/10 21:05, , 30F
所以我們不該唾棄洪老 趕快轉移話題 (我幫你結案)
01/10 21:05, 30F

01/10 21:06, , 31F
只能說當初象隊沒有建立一套制度出來,光是沒體檢就簽
01/10 21:06, 31F

01/10 21:06, , 32F
語無倫次有藥醫嗎
01/10 21:06, 32F

01/10 21:07, , 33F
就是不想讓人討論這話題是嗎XD
01/10 21:07, 33F

01/10 21:07, , 34F
約就沒甚麼好說是球團要承擔責任,畢竟是球團自己放棄
01/10 21:07, 34F

01/10 21:07, , 35F
趕快討論別的話題 別再傷害洪老形象 不然有人會崩潰
01/10 21:07, 35F

01/10 21:08, , 36F
這個權利,然後洪老講了一堆,但總是沒有回答薪水數目
01/10 21:08, 36F

01/10 21:09, , 37F
不符的原因...
01/10 21:09, 37F

01/10 21:09, , 38F
y到底是不是反串阿?現在反串等級都這麼高嘛?我好混亂阿
01/10 21:09, 38F

01/10 21:10, , 39F
紅迷:先別提洪老了 你聽過球員拚戰精神嗎?
01/10 21:10, 39F

01/10 21:10, , 40F
兄弟的現役球員被一個外人欺負 這邊不能討論?
01/10 21:10, 40F

01/10 21:10, , 41F
反串等級高就不會跳針洗推文被水桶
01/10 21:10, 41F

01/10 21:13, , 42F
另外多嘴一下,就算有人反串但可以選擇不要理...一個
01/10 21:13, 42F

01/10 21:14, , 43F
巴掌打不響的事何必一堆人跟著攪和進去......
01/10 21:14, 43F

01/10 21:15, , 44F
這邊倒底是象板還是洪版?= =”護航隊比球員消息還多....
01/10 21:15, 44F

01/10 21:31, , 45F
奇怪為啥要管制!
01/10 21:31, 45F

01/10 21:31, , 46F
如果兄弟還沒轉賣 那這邊護航的會比現在多三倍吧
01/10 21:31, 46F

01/10 21:35, , 47F
中信一定覺得超倒楣的 留一堆爛攤子
01/10 21:35, 47F

01/10 21:39, , 48F
林恩宇是兄弟的選手為什麼象版不能討論 一樓莫名奇妙
01/10 21:39, 48F

01/10 21:42, , 49F
yang是哪裡冒出來的 這幾天洪的新聞底下都看到他跳針
01/10 21:42, 49F

01/10 21:43, , 50F
板主是該管制一下妨礙板友討論的人
01/10 21:43, 50F

01/10 21:44, , 51F
yang他是反反串 故意裝作自己是洪迷 讓人家看笑話的
01/10 21:44, 51F

01/10 21:46, , 52F
象版不是洪版 洪家也不屬於兄弟 洪迷來鬧應以鬧版規制
01/10 21:46, 52F

01/10 22:01, , 53F
在這篇演過頭了 沒意思
01/10 22:01, 53F

01/10 22:05, , 54F
請1F自制
01/10 22:05, 54F

01/10 22:25, , 55F
兄弟沒轉賣只怕林恩宇也只能繼續含淚吞委屈了
01/10 22:25, 55F

01/10 22:42, , 56F
那個y從昨天就跳針到現在
01/10 22:42, 56F

01/10 22:43, , 57F
版主辛苦了!!等開季囉
01/10 22:43, 57F

01/11 00:41, , 58F
某yang不是在某版被水桶了嗎
01/11 00:41, 58F

01/11 00:53, , 59F
1樓不就是在發錢文中拼命推文的那位朋友嗎?
01/11 00:53, 59F

01/11 00:53, , 60F
做人要感恩 錢不重要地
01/11 00:53, 60F

01/11 01:44, , 61F
楊一零二六在總板洗推文洗到被加重水桶後,還敢來這裡
01/11 01:44, 61F

01/11 01:44, , 62F
要人家自重喔?
01/11 01:44, 62F
文章代碼(AID): #1Ip-h0qC (Elephants)
文章代碼(AID): #1Ip-h0qC (Elepha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