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自由時報] 黃平洋 批洪瑞河自私
我要不要講一下,okcool大大?
趁他不在我就先講了。
基本上很簡單啊。
球員打球,老闆付薪水。 就這樣。
球員被挖角,老闆不肯付一樣的薪水,那球員走人。 bye
好了,先到這邊停一下。
洪,不要,說職棒的老闆好了,
說:「耶,我們球團栽培你那麼多年,你就走了,沒道義」
這是球團老闆的說法。
對球員而言,
說:「那,我幫公司賺了那麼多的錢,賣命吃苦,結果只拿到那麼低的薪水,」
於是一走了之,這是球員的想法。
到底誰對?
其實這種事情互為對價的,你付出勞工,我付錢。這是資本主義的型態嘛。
每一個上班族不都是這樣?
基本上不存在什麼道義的問題。這些球員不是在進了職棒才打棒球,
而是打了棒球才進職棒。
那,訓練成本呢? 培養一個球員,需要花很多錢不是?
是啊。因為這是一種「投資」。確保投資能夠回收,有很多方法,一個方法就是
簽長約,如果一個球員值得簽那就簽,簽了長約,三年、五年,十年,球員就
是球團的資產,不必亂跑,相對的,如果球員出了事,不能打了,錢還是要照付,
因為這是投資,既然是投資就有輸有贏。
球迷們應該怎麼想?
如果今天是支持球員的球迷,球員要轉隊時,要想想「為什麼球員們要轉隊,
是因為球團付太少薪水嗎?」
如果是支持球團的球迷,要想想「為什麼球員們要離開,是球團沒有吸引力嗎?」
中職合約的合理性我就跳過去,反正多爛大家也都知道。
好,洪瑞河先生,能不能決定,他要付薪水給哪些人,給甲、給乙、給丙?
當然可以啊。他要請誰,那是他的自由。
我也知道他對於離開兄弟的那些球員很憤怒,是個憤中。
但是,今天這些球員,他們不是要求兄弟象請他們,而是別的球團需要他們的力量。
別的球團,別的公司,別隊。
中信要,誠泰要,金剛也要。
那關洪瑞河先生什麼事? 沒有人強迫他要請球員啊。
如果洪可以自由決定他要請誰不請誰,那為什麼別隊不行?
另外一個論點,是關於「這些人當初出走,傷害了中職,所以不應該讓他們回來」
這個論點有一個事實上的問題,另一個是邏輯上的問題。
首先,事實上的問題是指,中職的黑暗期,根本的主因是簽賭案,而不是挖角事件。
簽賭案的傷害,對球迷的震憾,當知道每天所期盼的比賽結果,是被控制的時候。
這比什麼球員的傷害都來的要更重,更重。
而且,球員要走,是球團的錯,如果球團肯付出和那魯灣一樣的薪水,這些人會
離開嗎? 即使可以再領一次簽約金?
不,不是的,球員們感到他們對於球團所付出的,和得到的,太少太少了。
球迷們大可以坐在一旁大喊,「你們這群見錢眼開的傢伙。」
可是,整個資本主義就是建立在「有更好才能的人,應該得到相應的回報」
這個原則上面。
而說別人忘恩負義是很簡單的,但是要球迷們養活球員和他們的家人,做的到嗎?
另外一個是關於邏輯的部分,據我所知,形式上,兩聯盟是「合併」成一個新聯盟,
而不是被中職併吞。
當然,形勢比人強,誰的球迷多,誰就是真理,這沒什麼道理的。
所以中職還是中職,中職沒有任何的改變。
唉......突然覺得對兩岸的前景很悲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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